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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村庄规划是否合理对于我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着重要影响,由于村庄规划属于地区国土资源详细规划中的一项内容,所以其涉及内容众多,想要做好村庄规划这项任务并不简单。站在规划全局上对村庄规划这一问题进行思考,无论是村庄人员生产方式还是生活方式,都直接决定了村庄空间规划的质量。所以,制定完善的村庄规划体系十分重要,其对于村庄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章对面向国土空间规划的乡村空间治理机制与路径进行探讨,以供相关从业人员参考。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乡村空间;治理机制;路径
引言
村庄规划效果直接影响到我国国土空间的总体规划治理质量,但由于乡村规划是国土资源规划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涉及众多内容,若想合理开展乡村规划工作较为困难。而通过全面规划角度来看,对村庄规划问题展开深入思考可以发现,乡村人口的生活、生产方式,皆会对乡村空间规划的最终质量具有直接影响。因此,制定一套完善、全面的村庄规划体系极为关键,是使乡村经济实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
1.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乡村空间治理现状
1.1规划体系较不科学
通过目前我国乡村规划实际情况可以发现,打造生态型村庄是如今国土空间规划的关键所在,且规划在总体上对乡村经济发展提出了较高要求,但是在规划实际落实环节,仍然被限制在工程施工范围,缺少社科类乡村规划发展相关内容的融入,此种不完善的乡村规划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限制了乡村的深度发展。同时,在近几年以来,乡村留守儿童及留守老人的数量持续增加,而人们对此现象展开了深入思考,绝大多数都比较倾向于乡村薪资待遇相对较低这一情况,但却严重忽视了问题最根本的内容。因此,在国土空间新一轮规划中,应当积极转变以往规划所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将社会发展角度作为出发点,来对乡村社会经济发展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而不可避免的是地方政府对于乡村总体规划中,缺乏一些社会学内容的合理融入,此种规划失衡问题若放任自流,那么则会使将来的乡村极有可能变成“空村”,让城市人口数量持续增加,从而引发社会发展的新矛盾出现。
1.2乡村空间权属关系不明确
针对乡村空间权属关系而言,其存在近期、远期关系不明确;公共、私有空间关系不明确;群体、国家利益关系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从而造成乡村空间权力和利益的分配存在一定争议,“私有”与“公共”权属纠纷,乡村空间重构的近期、远期目标不协调等众多结构问题。而对于乡村宅基地与耕地作为代表的村庄空间,分别采用了三权分置规划,即便暂时解决了近期物质空间无法科学组织的困难,但是也蕴藏了远期权属关系和近期权属关系无法科学衔接,经济权属和物质空间权属不能密切协调等众多问题。现阶段,农村地区之中的权利关系不明晰,可以说是严重制约农村的权益划分、权利安排、人力资源发展的重要障碍。
2.乡村空间治理作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的路径探讨
2.1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诉求
基于乡村空间治理构建下的村庄运营形式,为进一步促进乡村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与振兴,创造了有利条件。其中,国土空间规划特别是村庄规划,若是缺少科学、合理的管理及运营,那么则很难真正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乡村空间治理通过将物质空间作为出发点,妥善解决空间功能及结构的不科学,空间权属治理,重新构建空间价值分配体系,借助上述治理方式的合理运用,最大程度释放出多元主体参加乡村规划及建设的自主性,为培养新型乡村空间运转形式,打造良好条件。乡村空间治理优化乡村空间价值的实现方式,完善乡村空间体系,改变城市与乡村空间开发的失衡,促进城市与乡村发展流通的全过程,可以说是乡村振兴战略全方面贯彻落实的基础前提,乡村若想实现振兴发展,则应建立健全城乡联动机制。乡村空间“物质、组织、权属”全面治理,将乡村地区结构与功能的优化、分配权属价值、组织体系保障等众多手段作为切入点,构建出城市与乡村共治的良好局面,从而进一步促进乡村空间用途管制,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落实,提供有力支持。
2.2乡村空间生产治理,主体空间行为引导与管控
在对乡村空间生产过程进行治理过程中,主要是对物质空间建设环节下的各个主体行为,展开科学协调,以此确保国土空间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其中,主要包含政府相关工作部门间的密切协同,对资本的约束与引导,以及满足农业人口的实际需求,以上可以说是基于过程干预的国土空间治理。同时,治理通常是将公权力作为核心,来对公共事务展开全面处理,以求可以调控、影响、支配社会,最大程度提高公共利益。而在现代意义下的乡村空间治理,着重强调的是多元主体的一同参加,在治理具体开展过程中,不可进行严格控制,而是需要做到合作与协调。
2.3落实乡村振兴要求,因地制宜
在如今新时代环境下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了能够充分保证可以对村庄展开合理、科学的规划编制,则应当真正意义上做到“因地制宜”,依据城市与郊区融合的具体情况与相应条件,借助制定完善、全面的用地分类标准,构建统一、科学的村级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体系及分类标准,并将其作为基础前提,来进一步推动村庄空间规划工作水平与总体效率的显著提高,积极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在对分类体系和分类标准进行制定过程中,需要注意应将其构建在以往的分类指南前提下,并与以往分类用地指南的具体执行情况相结合,剔除过去分类用地指南和当下新时代难以有效衔接的内容,选择可以充分满足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利部分,并将其作为基础依据,来对用地分类标准进行合理的优化及改进,最大程度保障村庄用地分类标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科学性,特别是应当对其中新增分类、扩展定义、精细化分类等,展开有效的完善及改进。
2.4制定符合乡村发展需求的政策规划
现阶段,我国乡村整体规划将侧重点主要放在项目建设方面,这是因为项目规划可以为乡镇地区创造最大化经济效益,对乡镇经济建设,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可由于项目具有较强的刚性,通过长远角度来看,韧性相对较差,虽然农村人口希望更好地提高自身生活水平,但却更加愿看到乡村的良好发展,因此,通过目前我国乡村整体发展现状可以发现,制定和乡村发展实际需求相贴切的政策规划极为重要,借助政策来主导乡村规划,并将各个优惠政策合理运用至村庄人口参加乡村建设之中,则可以延伸村庄的发展空间,真正意义上实现“授之以渔”的良好目的。但在此阶段,若只单纯凭借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缺少科学、有效的政策融入,那么则难以进一步提高乡村总体规划建设的效率与质量。
2.5加强乡村网络文化空间建设
现阶段,农村地区互联网的普及与运用,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将农村互联网文化空间建设提上日程,在此情况下,相关工作部门则可与网络运营商相联合,强化农村地区网络设施的投入力度,有目标、有计划地对村民展开电商运营教育培训工作,使其充分了解与掌握基础操作技能,深刻意识到网络销售对其经济收入所具有的重要性,以此来使农民可以在互联网平台中,对外界推广当地的农产品,真正意义上达到农民增产、增收的根本目标,使乡村地区的经济取得快速发展。
结语
总而言之,在城市乡村空间统一用途管制的大环境下,乡村空间治理早已逐渐成为建设现代化空间治理机制中最为关键的内容,乡村空间治理形式成为促进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途径。因此,对乡村空间治理作用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机制及路径进行全面分析,有益于完善与优化国土空间综合开发及保护工作,希望通过本文分析,能够为相关人员带来些许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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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立,李雯骐,张尚武.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建构乡村规划体系的思考——兼议村庄规划的管控约束与发展导向[J].城市规划学刊,2021,6:7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