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流动党员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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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流动党员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雷坤   

广东理工学院  广东省肇庆市  526000

摘要:民办高校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在开展党建工作时的难点。民办高校在管理流动党员时存在着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管理方式简单粗暴和协调联动机制不足等问题。为此,本文期望从完善民办高校流动党员的制度管理、分门别类管理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和促进高校党组织同各部门单位协同管理等途径来解决。

关键词:流动党员;现状;管理对策

根据2019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二条,流动党员是指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因为学生党员的培养需要经过团员培养两年的时间,因此学生在成为(预备)党员时已经大四,加之由于学校实行“3+1”的培养模式,学生需要在大四的时候外出实习一年,也就导致学生(预备)党员成为了流动党员。因此如何管理实习生中的流动党员成为了基层学生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如何组织流动党员开展组织生活成为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在工作中需要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着眼于学校党建工作的全局,将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基层上切实解决实习生中的流动党员管理问题。

一、民办高校流动党员管理现状

(一)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流动党员在高校完成了从培养、推优、入党等一系过程,因此高校中的各级党组织全部都成了流动党员管理的主体,但是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民办高校将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花费在领队为入党学生的发掘和培养之上,忽视了对已经入党同学的关注和培养,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更甚。不论是学校党委还是学院的党总支在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上都存在着一定的管理缺少,既没有对流动党员开展多元的组织生活活动,也没有将管理条例落到实处,存在这管理制度上的缺失。加之,尽管存在着相关的流动党员管理条例,但是在党员管理过程中使用效率和频次并不高,无法做到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的有效协调。

(二)管理方式简单粗暴

流动党员从民办高校流出之后,因为工作单位、实习单位类型多样、没有落实工作(实习)单位或者部分企业党建工作薄弱,再者学生党员自身对于流动这件事情为给予足够的重视,致使演变为党组织关系上“边缘群体”、“透明人”。而民办高校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也未进行精准分析,个性化分析来实行精准施策,反而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方式来管理所有流动党员,这就造成了对流动的党员的管理出现断层影响党员培养的连续性,因此严重影响民办高校对流动党员的挂案例质量和管理效果。

(三)高校党组织同各部门单位联动管理不足

尽管现在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的相关组织架构已然趋于完善,但是也还存在者组织管理工作单一和管理经验相对不足的情况,特别是在民办高校与其他各组织部门之间的联动之上存在着脱嵌从而导致对流动党员的管理缺失。首先是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与基层党建工作之间的联系不密切,不能很好与基层党建协同处理流动党员管理问题,造成流动党员回到基层之后,无法很好的进行继续培养和参与组织生活;其次是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开展时非公企业之间的联系不够密切,由于非公企业的特殊性而在党建工作上的存在着不足,难

以通过党内关系的链接来共同管理流动党员,导致在非公企业工作或实习的党员得到的管理不足;最后是民办高校与社会职能部门的联动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造成了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难度大、组织关系遗失以及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教育缺失的问题从而影响了民办高校流动党员的管理。

二、完善民办高校流动党员的制度管理

党的二十指出:“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1]]所以民办高校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成为了实现党组织工作全面开展、落到实处的必然要求。而形成长效、稳定、规范的管理机制也成为了民办高校实现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必由之路。

(一)强化民办高校流动党员管理的领导机制

民办高校各级党组织作为党员管理的主体,要主动承担起对流动党员管理的政治责任,强化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机制。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对私立大学党委的领导体系,作为党员管理的主导者,学校党委在流动党员的管理过程中扮演着协调各方面、引领整体的关键角色。所以要在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学校自己的办学特色、学生模式和流动党员的客观实际,建立起对流动党员的管理领导机制,学校党委要与学生实习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制定本校流动党员在实习期间的管理方案,建立起定期线上线下参与党组织活动。同时,各个学院党支部或党总支作为落实本来流动党员管理和实际管理的主体,要积极传达落实流动党员管理条例和工作办法,在形成定时汇报流动党员管理培养的基础上,设计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流动党员常态化管理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建立起奖惩机制,促进工作方案的落实。

(二)建立民办高校流动党员的考核制度

一方面,要在坚持公平公正民主客观的基础上,依据流动党员离校参与实习的实际情况,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与管理之下,对流动党员在流动期间进行整体表现进行监督考查,例如思想汇报、专题学习、心得分享和探访红色足迹等。基于这项监督制度,能够对民办高校流动党员的管理起到强有力的支撑,通过对民办高校流动党员开展全过程和全领域监管和纪律检查的方式,确保民办高校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得到正确、高效和有序的进行。并且对高校流动党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得民办高校流动党员即使在实习或毕业这些特殊时期依然能够保证流动党员既在不在组织上脱离管理,也不生活上脱离组织,更不在思想上脱离队伍。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的奖惩机制,通过对流动党员在内心进行激励,即给予流动党员以精神上的激励,保障那些因“距离”的远离使得党组织不能及时和全面地了解流动党员的表现情况而错失评奖评优机会的流动党员得到认可,从而进一步调动他们履行党员义务的积极性,以饱满的热情参与到党组织活动中,接受高校的管理。

(三)贯彻落实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自1995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来促进党员的合理流动,这一制度也成为了各级党组织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和教育的重要措施。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演变,如何继续贯彻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做出一些有益的探索,是实现对流动党员更好的管理的重要策略。因此,要根据《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为每一位流动党员派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在之上清楚的注明流动党员相关信息,例如姓名、所在支部、流动的原因与时间等资料来促进党员身份意识和组织意识,促进流动党员牢记自己在的流动党员身份,积极参与组织生活活动之中。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与民办高校管理流动党员的其他工作制度相融合,形成一个崭新的管理模式,实现对民办高校流动党员更加有效的管理。

、分门别类管理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

造成党员流动的原因纷繁复杂的,因此在开展管理工作的时候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来管理所有党员而是要因人施策。否则,无论是管理质量还是管理成果都达不到理想水平。

(一)设立专人解决暂时或长期为转移关系的流动党员问题

部分党员在毕业之后依旧将党组织关系暂时或长时间不将组织关系转走,他们的组织关系处于一个暧昧的状态,因此要设立专人解决来管理他们的组织关系,并于他们保持联系,了解其当前所处的状况和相关信息。一方面了解他们的流动、 就业和居住情况,并告诉他们在对应的时间内主动办理办理党组织关系专业。另一方面专人可以督促流动党员参与组织生活,并根据流动党员的实际情况告知他们到就业单位或生源地社区的党组织参与组织生活。对于长期不按照规定参与组织生活的流动党员则根据党员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二)优化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部分流动党员因为各个党组织之间存在着交接程序不成熟,且部分党员不了解转移组织关系的程序,使得部分党员不得已将自己的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因此要优化组织关系转移程序,一方面要提前做好关于党关系转移的介绍和指导工作,让党员了解清楚党组织关系进行转移的具体程序、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打破思想认知上的不了解和畏难情绪,同时告知党员可以转移组织关系的地方有哪些转移关系的以便落实组织关系。另一方面要简化组织关系转移程序,提升转移的效率。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在线转移和直接转移这两种方式来达到简化工作流程和提高效率的目的。当然在具体的工作中,仍然需要注意不能“一简到底”,要保留核心的组织关系转移程序,不断规范民办高校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使整个转移过程更简单、更高效、更顺畅、更安全。

(三)对未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进行全面排查

对于那些长期没有在学校参与组织生活并且在流入地也没有参与组织生活的流动党员,要全面开展排查工作,摸清他们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情况来按照党员管理条例和党的纪律规矩管理和处理。民办高校基础党组织要积极地与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暂管单位和临时挂靠单位进行合作,协同对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有序、全面地排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流动党员的进行处理,例如敦促其参与组织生活、转移组织关系、增强政治素养和端正态度。在不仅要实现常态化的排查工作,并且在排查过程中也要尽可能的扩大排查范围,利用各种排查手段,也可以吸取其他组织的工作方法,比如“充分地利用好基层党支部的作用,以其充分了解党员基本情况的功能,全面了解流动党员动向,完全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2]]进而实现对流动党员情况的全面了解,更好的实现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四、促进高校党组织同各部门单位协同管理

协同管理是为了增强对流动党员的多方面管理,避免在单一部门管理下出现的疏漏,并减少因缺乏组织管理造成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不当。为此,需要搭建起以民办高校党委组织及其各下属党支部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桥梁,使流动党员即使在流动中也能得到应有的管理。从现实的流动党员管理情况来看,当前的管理主要是以高校管理为主,其他的管理不足,导致管理效果欠佳。因此,采用协同管理的方式并搭建协同管理的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民办高校加强与基层党建之间联系,从居住地解决流动党员管理问题

“基层党建工作上的新突破使得街道社区的党建功能更为全面,并成为了解决基层党员和群众问题的主要角色。”[[3]]在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得到大幅度发展和健全的背景下,民办高校流动党员可以在不受毕业生、实习生等身份限制、工作岗位不确定性和工作地不确定性等因素的限制,而可以到所居住的社区去完成组织生活,进而实现对流动党员的组织教育问题和组织生活问题的解决。所以民办高校要与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搭建起联动管理机制,从居住地来解决流动党员的身份确定、登记入册、组织关系挂靠等问题。

(二)促进民办高校与非公企业的联动,在非公企业中解决流动党员管理问题

在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也伴随着大量人才需求,并吸纳了大量的实习生党员或毕业生党员到非公有制的企业就业,这也就意味着有一定数量的流动党员进入到了非公有制企业中。而非公有制企业可能引起组织架构的不够完善,企业性质等原因,可能存在例如对党员队伍的管理疏忽等问题。因此,民办高校在管理流动党员时,不可避免地需要加强与非公有制企业的联系,积极与非公有制企业沟通,安排专人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对那些党建能力欠缺、党建意识薄弱的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高校要积极地同这类企业搭建起联动管理模式,传授一些党建管理经验,以解决流动党员管理问题。建立民办高校与非公企业联动机制,不仅有利于管理流动党员,也有利于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断推进。

(三)民办高校强化与社会职能部门的联动,解决制约流动党员管理的症结

尽管各个职能部门都在不断地优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但是由于管理主体单一和管理的特殊性,导致在学生党员进行组织关系转移时存在困难。因此要加强民办高校与社会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疏解制约流动党员管理的症结。一方面要促进社会职能部门简化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流程,通过党员管理系统将高校与社会党组织进行联网,实现“一键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功能,从而使学生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让数据都跑一段路,让人少走一套流程,方便快捷地完成党组织转移。另一方面要强化民办高校与社会职能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交流,实现信息互通,例如组织关系转移流程、手续、流动党员的数量和去向等信息,打破信息交流不畅的壁垒,实现对流动党员的高校管理。

参考文献:

[1]新华社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EB/OL].(2022-10-25)[2023-04-21]https://www.govcn/xinwen/2022-10/25/content5721685.htm.

[2]王越.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对策研究[J].武汉商学院学报, 2021,35(01):92-96.DOI:10.16199/j.cnki.jwbu.2021.01.015.

[3]长春市朝阳区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多措并举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J].新长征,2016(04):54.


[[1]] 新华社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EB/OL].(2022-10-25)[2023-04-21]https://www.govcn/xinwen/2022-10/25/content

5721685.htm.

[[2]]长春市朝阳区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多措并举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J].新长征,2016(04):54.

[[3]]王越.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对策研究[J].武汉商学院学报, 2021,35(01):92-96.DOI:10.16199/j.cnki.jwbu.2021.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