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要:公元1世纪,伴随着罗马征服,维拉开始在不列颠行省出现,并在农业生产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与传统意大利维拉相比,罗马不列颠维拉经营方式呈现以下特点:大多采用混合经营模式,其生产包括谷物种植、畜牧业、采石业、渔业、林业等;罗马不列颠维拉以发展谷物生产和畜牧业为主,维拉产品主要供应罗马军队,以谷物和肉类为主,而其他产品的专业化程度较低。
关键词:罗马;不列颠;维拉;经济
维拉 (villa,或译为 “庄园”、“庄院”等) 是罗马共和国后期和帝国时期元老贵族在乡村或滨海地区建立的居所。 最初, 维拉是罗马特有的一种农业经营模式和生产单位,代表了一种新的土地开发和利用方式, 后来出现了休闲豪华维拉,成为罗马贵族精英休闲娱乐、奢侈享受和社会交往的重要场所。 维拉不仅具有经济功能, 更是罗马精英生活方式的展示和身份地位的象征, 具有文化内涵和社会意义。[1]维拉最早出现于意大利的一种大地产,兴盛于罗马共和末年到帝国,公元43年,伴随着罗马征服,维拉在不列颠开始出现,并在农业生产领域发挥巨大作用,但跟意大利相比,不列颠维拉的农业生产也有其独特的特点。
一、罗马不列颠维拉的混合经营模式
罗马不列颠维拉作为大地产经济的代表,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在大多数产品实现自给自足的基础上,在某些产品上实现盈利,是典型的混合经济。
大量考古发掘表明,不列颠维拉大多实行混合经营模式。几乎所有不列颠维拉中都有谷物生产,虽然其中生产的部分谷物品种有所不同。著名的弗罗彻斯特(Frocester)维拉就是很好的例证。该维拉地理位置优越,土壤肥沃,附近的科茨沃尔德(Cotswolds)和伯克利山谷(Berkeley Valley)适合放牧,维拉主人充分利用上述条件,实行混合经营模式,实现自给自足,同时获利。[2]弗罗彻斯特维拉中燕麦占比很大,该维拉遗址中发现了一花园,可用来种植蔬菜,还有芜菁作为冬季饲料。在维拉一侧有一小果园,里面种植榛子树等各种果树。
维拉中畜牧业和家禽饲养业也较发达。因罗马人对牛肉的偏好和对牛皮制品的需求,养牛业在弗罗彻斯特维拉中占比较高。此外,维拉中出土的马的骸骨,以及在维拉铁匠铺中发现的马蹄铁表明维拉中饲养了马,维拉中还出土了一个巨大的羊毛毡棚,表明该维拉还从事养羊业。此外,其中的鸡、鸭和鹅等动物残骸,是其从事家禽饲养业的证据。
由于各地自然环境等差异,维拉除了发展谷物种植和畜牧业外,还经营其他产业。例如,位于牛津郡著名的沙肯诺克(Shakenoak)维拉以种植小麦为主,还生产少量大麦。除发展谷物生产和畜牧业外,渔业也相当发达。该维拉遗址中出土了三个大型池塘,据统计,其中饲养的鱼的鱼肉产出量约为130头猪或60头肉牛的屠宰肉量。[3]南约克郡(South Yorkshire)的巴恩斯利(Barnsley)维拉则从事养羊、采石和林业多种经营。此外,在巴恩斯利、切德沃思(Chedworth)、盖特康比(Gatcombe)和瓦德菲尔德(Wadfield)等地都有采石场,便于就地取材,巴恩斯利维拉建造过程中使用的石材大多来自于此,这也是该地区维拉发展迅速的重要原因。[4]另外,巴恩斯利维拉还充分利用了当地丰富的林木资源,在维拉建成之初,建筑形式大多采用木质结构,到维拉鼎盛时期,出现了大理石结构的房屋,木材和石材并用是罗马不列颠维拉建筑的重要特征。在某些地区,维拉的兴建促进了周边地区采石业、林业等行业的发展,而采石业和林业经营也成为巴恩斯利等地维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罗马不列颠维拉实行混合经营的原因
罗马不列颠维拉之所以实行混合经营,原因如下:首先,古代社会经济相对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商品、货币关系不发达,水陆交通较困难等,这些都严重阻碍了维拉与外部市场之间的联系,使维拉内部多种经营成为必要;[5]其次,实行混合经营可使劳动力使用更加合理化。维拉内种植多种作物,农业生产活动时间也不尽相同,劳动力得到更充分利用。这是维拉经济能比小农经济产出更多剩余产品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前者区别于后者的主要特征之一;再次,实行混合经营是庄园主规避风险,保护自身利益的最好手段。在古代社会,饥荒较为常见,且粮食等物资随时可能被征用或充作实物税。[6]上述风险迫使维拉主人进行多种经营,并储存大量物资。同时,在丰收之年,维拉主人可高价出售储存物资的剩余部分,以获取高额利润。[7]例如,在北安普顿郡(Northamptonshire)的一些维拉考古表明,在不列颠经营葡萄种植虽成本极高,规模很有限,但在丰收之年仍有利可图;[8]最后,产品多样化也能为维拉主人带来更多收益。例如,饲养家畜不仅可获利,而且可提供肥料,用来改良土壤等。不列颠西南部的皮特尼(Pitney)和布洛克顿(Bullock)两处维拉分别从事养猪和养羊业,并用牲畜粪便来肥沃土壤,实现了农业和畜牧业的双重效益。
三、罗马不列颠维拉与意大利维拉经营模式的区别
由于不列颠与意大利自然环境,地理气候等因素的不同,两地维拉的经营方式也存在较大差异。首先,意大利维拉主要依靠种植经济作物获利,而罗马不列颠维拉中经济作物生产并不多见,而是以发展谷物生产和畜牧业为主。有证据表明,一些维拉内部种植水果和蔬菜仅仅是为了增加维拉主人的饮食多样性。在不列颠南部的雷霍勒(Lye Hole)维拉中,发现了种植蔬菜和果树的痕迹。在洲园(Chew Park)维拉中,发现了种植果树包括榛子、胡桃、樱桃、李子,可能还有梨的证据。但学者们认为,该维拉中水果的种植主要是为了农民及其家人使用,而不是为了商业开发。[9]其次,罗马不列颠很多维拉生产的产品主要用于供应驻扎在主要城镇的军队,产品以谷物和肉类为主,而作为奢侈品的花卉和水果等销售市场很小。因此,罗马不列颠维拉的花卉、橄榄、水果等产品的专业化无法和意大利相提并论。尽管一些商人向当地罗马驻军士兵贩卖少量葡萄酒以及其他军营中不供应的食品,以获取利润,但这对当地维拉葡萄的专业化生产来说仍然是边缘性的。[10]
再次,与意大利相比,不列颠维拉的位置一般距离城镇相对较远。在离城镇8千米以内的区域,大多被军事设施所占领,更多的维拉聚集在离当地城镇8—16千米的地方,[11]因此,缺乏销售经济作物的市场和交通条件。最后,三世纪危机使得罗马帝国经济普遍衰落城镇萧条,城镇人口减少,对花卉,水果等的需求相应减少,使得罗马不列颠的经济作物专业化程度不明显。从事商品生产的奴隶占有制维拉的命运历史地与罗马城市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罗马自治市制度的危机,引起了维拉的衰落。[12]4世纪以后,维拉作为罗马重要的经济生产模式,其经济潜能逐渐消失殆尽。
综上,维拉是罗马不列颠重要的农业生产地点,公元1—4世纪,罗马不列颠维拉经历和兴起、繁荣和衰落的过程。为提高生产效率,使经济利益最大化,维拉大多采用了混合经营的生产模式,在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商业等经济领域对不列颠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不列颠维拉与传统意大利维拉经营模式有所不同,其生产以谷物种植和畜牧业为主,经济作物生产所占比例和规模较小,呈现出罗马不列颠当地独有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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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鹤《维拉地古罗马维拉研究在西方的兴起与发展》,《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3 年第1期。
[2] Keith Branigan, The Roman Villa in South-West England, Mocnraker Press,1977, p.74.
[3] Keith Branigan,“Specialisation in Villa Economies” in Keith Branigan and David Miles,(eds.),Villas Economies(Economic Aspects of Romano-British Villas), Department of Archaeology and Prehistory University of Sheffield, 1988, p.47.
[4]Keith Branigan, The Roman Villa in South-West England ,Mocnraker Press,1977,p.85.
[5]杨共乐著:《罗马社会经济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6页。
[6]Martins, Christopher Barry,Becoming Consumers : Looking beyond Wealth as an Explanation for Villa Variability : Perspectives from the East of England, Doctoral 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Durham Department of Archaeology, 2004,p.125.
[7] 杨共乐著:《罗马社会经济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7页。
[8] Martins, Christopher Barry, Becoming Consumers : Looking beyond Wealth as an Explanation for Villa Variability :Perspectives from the East of England, Doctoral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Durham Department of Archaeology, 2004,pp.59-60.
[9] Keith Branigan,“Specialisation in Villa Economies” in Keith Branigan and David Miles,(eds.),
Villas Economies(Economic Aspects of Romano-British Villas), Department of Archaeology and Prehistory University of Sheffield, 1988, p.45.
[10]宋立宏:《行省中的罗马军队:以罗马不列颠为中心》,《古代文明》2008年第3期,第27页。
[11] Keith Branigan,The Roman Villa In South-West England ,Mocnraker Press,1977,p.27.
[12] 廖学盛:《罗马古典奴隶制中的维拉世界史研究动态》,《世界史动态研究》1991第5期,第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