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委党校 辽宁盘锦 124000
摘要:城市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对于我国依法治国战略意义重大。推动社区治理法治化,需要实现社区完善城市社区治理的法律体系,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等措施。
关键词: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的建立基础及重点在基层,城市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基础是城市社区治理的法治化,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对于我国依法治国战略意义重大。当前,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分析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推进社区治理法治化的路径建议。
一、社区治理法治化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治理的法律体系不健全、不完善
当前我国社区治理的法律规范体系还不健全、不完善,我国尚未出台国家层面关于社区治理的专项法律,顶层立法缺位。我国关于社区治理的相关法律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但总体而言社区治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较为分散。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仅在第一百一十一条对社区自治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明确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具体实践中,居民区选举、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常规性事务法律依据较为清晰;但对于近年来需求较大的公共事务,法律依据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且不健全、不完善,社区工作很难依法开展。不同法律之间的衔接也不够融通,缺乏平常状态与紧急状态之间的法律转换机制,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
(二)社区治理行政化仍然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虽然居委会组织法界定居委会是这样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是社区建设由政府推动的特征明显,社区治理中行政化仍较为明显,自治化程度弱于行政化程度,基层政府在社区治理中“领导”多于“指导”,在新冠疫情严防控制时期,社区治理中行政化尤为明显。而疫情过后,街道办等基层职能部门仍然习惯于将很多行政工作下放到社区,目前社区承接了大量政府的行政事务。此外,参与社区治理的主体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物业公司等社会力量还未充分动员,基层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作用发挥不足。居民主动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不强,参与社区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三)各个社区法治服务水平存在差异
城市社区的法治服务水平存在着差异,社区的法治服务水平主要与所在城市的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高低有着密切的关系,一个城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高,其城市社区的治理法治化水平亦高,反之,则较低。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影响着地区间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一般来说,社会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当地的主要领导都非常重视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也就相对较高,其城市社区的治理法治化水平也相对较高,同时,经济发达地区吸引了大量人才,其中就包括众多的法治人才,法治人才的存在又极大地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另外,在一个城市中,由于每个小区建设年代不同、居住人口构成差异、所处的位置不同等因素,每个小区的治理理念有所差异,社区居民对参与社区治理的认知的不同,各个社区的法治服务建设亦有所不同,法治功能发挥也就不同。
二、推进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城市社区治理的法律体系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推进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目前我国尚没有专门针对社区的国家层面的法律,亟需完善社区治理的法律规范体系。
首先要完善顶层设计,制定国家层面的社区立法,以指导性规定涵盖社区治理的内容,对社区自治机构、职责界定、组织体系等做统一、明确规定;其次,根据社区治理实践的推进,要及时立、改、废,修订、完善现行法规。再次,要加强社区治理的地方性立法,出台社区治理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包含社区公共服务、环境卫生整治、教育、建设经费保障等在内的社区治理配套法律法规,创新城市社区治理格局。最后,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要以法律为准绳、以法治为导向,将涉及城市社区治理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推进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
(二)加强政府依法治理社区的体制建设
在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中,必须明确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权力边界,捋顺政府部门、街道与社区的关系。政府负责主要体现在体制性建设方面。
1.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发挥着主导作用。政府组织是实现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要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转型,解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行政负担过重的问题,坚定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去行政化”工作,在社区治理中准确定位政府职能,设定应有的、恰如其分的权力和义务。参与社区治理的多元主体,包括居民、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区单位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政府应当尊重其作为社区自治主体的地位,政府应在社区自治组织之间充分发挥协调、平衡作用。
2.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法治化体制机制。以党建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先锋模范作用,规范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建设,在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管理网格化、服务便利化的社区治理新体系。落实好民主选举制度,提高居民的参与选举意识,通过科学、民主、合法的选举程序选出社区居民自己认可的居民委员会成员,由民主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行使自治权,真正保障公民自治权的实现。
3.加强社区法治队伍建设,为社区依法治理开展提供人才保障等。要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就要优化社区人员结构,增加高学历人才的引进比例,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励工作人员努力工作,通过各种优惠政策招聘和吸引一批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包括律师、法学者及司法工作人员等,在社区建立一支专业的法律事务咨询队伍,有效提升社区各层级管理人员的法治能力。
(三)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完善法律服务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1.优化社区多元治理主体体系,塑造治理新角色。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服务于社区居民,强化其独立性和自治能力,明确与政府组织的关系,协调政府组织依法行政和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的关系,使其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服务于社区治理工作。还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治理作用,社会组织是政府与市场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依法治理,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以发挥社区居民的治理能力,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使社区居民回归“社区主人翁”的角色定位,维护社区公共权益及私人权益。
2.完善法律服务体系。随着我国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期,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将会不断显现,这就需要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长效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纠纷。还要不断完善多元调解模式,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手段,形成合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利益表达机制,不断畅通民意表达的渠道。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制,通过信访制度,让人民有不满可以表达、有建议可以传达、有问题可以提出;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建立起一个反映社会变化和传达政府回应的专业、快速、有效的机制。此外,应加强对社区治理各方主体的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地调动各方参与主体,推动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
(四)提升居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背景下,在打造社区治理法治化过程中,提升各社区居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居民由衷地信仰法治,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才能营造出良好的社区法治氛围。社区可以开展多种形式法治活动,常态化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来提升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社区居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在社区治理法治建设中,也要充分发挥“德治”的作用,德治是在法律框架下,强调民主、公正、廉洁等良好的道德行为,是法治精神的核心。在实践中,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能够更好地推进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
参考文献:
【1】李晓壮.社区治理现代化的中国逻辑及实现路径研究 [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0(1):63-70.
【2】李伟,马玉洁.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 [J].当代经济管理,2020,42(1):8-13.
作者简介:卢丽华,(1974--)女,籍贯:山东胶州县,汉族,盘锦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