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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碳基础建设作为应对策略的关键一环,核心在于构建低碳甚至零碳的能源系统,以及实现工业、建筑、交通等部门的碳排放大幅减少。碳基础建设不仅关系到可持续发展的大局,也引领着技术创新与产业的发展方向,有助于形成新质生产力。
关键词:碳基础建设;技术创新;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国际合作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重,低碳、绿色、可持续的发展理念逐渐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双碳”战略将引领加速能源转型革命,催生新一轮以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为核心特征的产业革命[1]。本文旨在探讨碳基础建设中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问题,以期为相关政策制定和产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1 碳基础建设的内涵与重要性
碳基础设施是以“碳”为核心计量单位的碳相关数据要素聚集与流通的底层服务系统[2],狭义的碳基础设施建设一般指底层数据服务系统建设,而广义的碳基础设施建设还包括碳减排、碳汇等实现低碳与碳中和目标的技术、标准和制度等基础支撑,本文将广义的碳基础设施建设称之为碳基础建设。碳基础建设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可推动能源、交通、建筑等领域实现低碳化、绿色化、可持续化的发展。它涉及能源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碳捕集与封存等多个方面,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途径。碳基础建设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缓解气候变化压力;二是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三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四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2 技术创新在碳基础建设中的关键作用
技术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是推动碳基础建设的关键因素。在碳基础建设中,技术创新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促进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二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三是推动碳捕集与封存技术的发展,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四是推动绿色建筑和智能交通等低碳技术的应用,减少交通和建筑领域的碳排放。
3 国内外碳基础建设成功案例分析
3.1 国外成功案例
3.1.1 德国能源转型
德国以其坚定的能源转型政策而闻名于世。通过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2023年德国的煤炭发电量仅占总发电量的26%,同时颁布《能源效率法》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德国成功实现了能源结构的优化与升级。这一转型不仅大幅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还为德国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典范。
3.1.2 丹麦风力发电
丹麦是风力发电技术的全球领先者。其丰富的风能资源和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大力扶持,使丹麦的风力发电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如今,2023年丹麦的风能使用占比高达56%,风力发电已成为丹麦能源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丹麦的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3.2 国内成功案例
3.2.1 中国光伏产业
中国的光伏产业自1997年萌芽,从原材料生产到设备制造,再到应用市场,中国光伏产业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2023年,中国光伏太阳能发电装机总容量约6.1亿千瓦,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产业制造基地和应用市场之一,为全球光伏产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3.2.2新能源汽车产业
在中国政府的政策扶持和市场培育下,新能源汽车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从电池技术到整车制造,再到充电设施建设,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分别为958.7万辆和949.5万辆,均位居世界前列,为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3]。
4 基于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的策略建议
在推动碳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技术创新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充分发挥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促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提出以下策略建议:
4.1 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技术创新是驱动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而科技研发投入则是保障技术创新得以持续进行的关键。政府应加大对碳基础建设相关技术的研发投入,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创新和研发活动。这包括:
4.1.1 设立专项资金
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科技研发资金,用于支持碳基础建设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这些资金可以通过竞争性项目申请、奖励机制等方式进行分配,以激发创新活力。
4.1.2 鼓励企业创新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手段,降低企业创新的成本和风险。同时,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
4.1.3 支持产学研合作
政府应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通过搭建合作平台、组织联合攻关等方式,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形成创新合力。通过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科技创新格局。
4.2优化政策环境
政策环境是影响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政府应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碳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这包括:
4.2.1 完善法律法规
政府应加快制定和完善与碳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2.2 优化税收政策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环保投入。例如,对从事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对购买和使用低碳产品的消费者给予税收优惠等[4]。
4.2.3 加强财政支持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碳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特别是对一些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促进技术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应用。
4.2.4 发展绿色金融
政府可以通制定和完善绿色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项目碳数据透明度,确保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真正用于碳基础建设和产业相关低碳项目,并逐步建立绿色金融业绩评价体系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4.3 加强国际合作
国际合作是推动碳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与国际组织和主要国家开展合作与交流,可以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技术成果,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政府应:
4.3.1 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和合作机制
政府应积极参与国际气候谈判和合作机制,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4.3.2 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
政府可以与国际能源署、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等国际组织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碳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通过合作开展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政策交流等活动,推动形成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标准和规则体系,促进全球碳基础建设的协同发展。
4.3.3 加强与主要国家的合作
政府可以与主要国家开展双边或多边合作,共同推动碳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例如,中国在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中,通过共享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产业合作、促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绿色金融合作,将国内的绿色发展理念和经验传播到“一带一路”国家,助力沿线国家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以共谋全球可持续发展[5]。
5 结束语
技术创新是推动碳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通过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优化政策环境、加强国际合作等措施,可以有效推动碳基础建设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未来,我们应继续关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发展趋势和挑战,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碳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道路,为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王海蕴. 加强双碳战略引领、推动能源转型革命,加快培育发展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J].财经界,2024(7):23-28.
[2]李兢. 加快推进碳基础设施建设[N].学习时报,2022,6-29(2).
[3]姜睿.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及建议[J].中外能源,2017,22(1):3-9.
[4]田丹宇.我国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及制度检视[J].政法大学学报,2018,(03):75-88.
[5]郭伟.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展及石化行业碳交易实践[J].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分析,2016(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