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教授主持起草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相比全国人大法工委修订的物权法草案,在概念定义、整体体例以及具体规则方面更为准确、严谨、完整和具有可操作性。我国今后在优先权立法应当采取的体例、定义、种类以及相关具体规则的取舍设计上,有待进一步完善。
黄山学院学报
2010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