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党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科学内涵、存在问题及实现路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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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党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科学内涵、存在问题及实现路径

李艳文

(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河北石家庄  050010)

摘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印发为新时代党内请示报告制度赋予了新价值、提出了新要求。新时代深入总结中国共产党党建经验和推进党建实践要求我们充分理解请示报告制度的科学内涵。本文通过对党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科学内涵进行探究和剖析,对其在贯彻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对新时代如何有效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实践路径进行探讨,以期促进党的领导更加集中统一。

关键词:新时代;请示报告制度;科学内涵;存在问题;实现路径

请示报告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建党、管党、强党的过程中形成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是全体中共党员干部及党组织必须严格贯彻和遵守的政治规矩,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回顾了我党请示报告制度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特别强调了此项制度。学界也对请示报告制度进行了相关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本文拟对请示报告制度的科学内涵、存在问题和实现路径作进一步探讨。

一、正确理解请示报告制度的科学内涵

(一)从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对请示报告制度的部署理解请示报告制度的科学内涵

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强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令行禁止”。其中,请示报告制度是实现以上三点的制度保障: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必须就重大事项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从而保障党中央对重大工作和重大事项的领导;下级党组织通过向党中央请示重要问题,再经党中央协调、审核以及批准,确保党中央能够统揽全局、协调四方;下级党组织向党中央报告重大决策在各地方的落实情况。所有的这些,归结到一点,那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对请示报告制度的部署,将其贯穿于党的领导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并且把请示报告制度同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联系起来,上升到了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

(二)从党章对请示报告制度的规定理解请示报告制度的科学内涵

中共十九大党章规定:“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6]。在改革与发展的新时期,集中统一与独立自主是必须要解决的一对命题。因此,请示报告制度在坚决维护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又突出了党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从而使得下级党组织能够积极主动去解决新问题、开创新的局面。负责,是指全党上下必须要有强烈的担当意识,在向上级请示报告的过程中不推诿不逃避,该负责的必须负责,做到守土有责。从中国共产党章程对请示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看,请示报告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确保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同时又要锻炼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独立性和责任意识。

(三)从习近平关于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论述理解请示报告制度的科学内涵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多次重要讲话中论及请示报告制度。2013年8月,习近平在《领导干部要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中强调:“领导干部必须懂规矩,懂党的规矩,懂政治规矩,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得按规矩办,不能随心所欲、百无禁忌,更不能明知故犯、肆无忌惮”2014年1月,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再次强调:“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他还强调了请示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纪律要求:“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

通过上述列举,可以看出请示报告制度在党内的重要地位:它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又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践路径,是考核党员干部政治能力的重要手段。

二、请示报告制度存在的问题

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重要规矩和纪律,中国共产党从始至终就非常重视对党内重大问题的汇报与询问。同时它也是管党治党的有力工具,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关于党的请示报告制度的贯彻执行,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责任意识缺乏

在请示报告制度中,请示报告和牢记职责是统一的,在牢记自己的岗位职责及时汇报的同时,也要牢记自己的职责所在,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如果没有对事业高度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是难以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决不是束缚下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也决不能成为下级不担当不作为的挡箭牌。在严格上报的同时,也要牢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敢于担当、敢于负责,该履行的职责、该挑的担子挑起来,形成一级有一级的担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干事创业良好局面。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侥幸心理严重

思想引导行动,同时行为的力量决定于其思想意志的强弱。但目前,在实施请示报告制度时,最大的障碍就是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领导干部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时存在偷懒和钻空子的侥幸心理,在向上级报告时,经常夸耀自己的成就和贡献,故意掩盖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有些领导干部利用各种手段,将一件大事分解为一个个可以不上报的小事,以此来躲避上级机关的监管;有些干部认为自己在许多方面没有人能够有力监督,不及时汇报自己的去向和工作。这些问题的出现都需要我们党不断完善党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三)形式主义严重

对于党员干部和党组织的请示和报告的对象、内容、程序和方式,中央出台了明确的规章条例予以规定和说明。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党员和党组织在向上级请示、报告重要问题时,往往不充分、不认真、敷衍了事,甚至出现瞒报、夸报和虚报等不良现象。还有些地方的党组织只注重形式,对重要问题的请示和报告只是口头上的,而不是实际的,对下级的党员和党组织的请示和报告的内容不闻不问。这种重形式、轻内容的恶习和风气,严重破坏了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影响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严重阻碍了党的建设和发展。

三、新时代加强党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实践途径

请示报告制度是从建党初期开始形成的,它贯穿了建党的历史,在新时代被赋予新内涵,激发新活力,彰显新价值。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历史总结、从全局考虑、从问题出发,将党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作为新时代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和有力保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思想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3]”加强党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贯彻和执行,首先要抓的就是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只有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才会坚定有力。部分党员干部之所以对请示报告制度不重视,究其根源还是在于他们没有充分了解重大事项的含义,没有对制度有充分清晰的认识。因此,要从教育入手,通过日常党课、主题教育活动、专题会议等途径,向党员干部灌输请示报告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条文,使其认清了解请示报告制度的内容规范。

(二)完善制度规范,严明请报程序

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对加强请示报告工作非常重视,因为要确保全党的纪律严明,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未来,关系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全党全国服从党中央、政令畅通,党中央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強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明确要求,“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而且使请示报告制度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加明朗、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4]

(三)畅通渠道,强化监督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要问题,尤其是报告个人收入、财产、经商是否带水等问题,主要表现在报告个人重要问题上不能如实报告,这很难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在党内申报领导干部财产,这是一种常态,但是从申报到公布,却是一件需要勇气和胆识的事情,因为这项工作涉及的范围很大,在相关的配套政策还不健全的时候,很难一步到位。值得庆幸的是,新一届的中央领导人带头开展,许多地方也都做了有益的尝试。在当前腐败日趋严峻的情况下,对领导干部个人财产进行公开披露,这是一种很有实际意义的改革[5]。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坚持“自上而下、新老结合、前后公示”的原则,在公示内容、公示方式上要不断创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现代媒体进行公示,真正做到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只有这样,个人财产带水分的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四)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

从请示报告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来看,既有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不守规矩方面的原因,也有能力水平不够的原因。中共十九大面向全党提出了“全面增强执政本领”的迫切要求。党员干部贯彻这一要求,一要切实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坚定立场,在各种复杂局势面前牢牢把握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方向,坚决同各种违反党中央权威的错误倾向作斗争,严防任何违背政治底线的不当言论和错误行为;二要善于从政治上研判形势、从总体上考虑分析问题,自觉从党和国家的角度做工作,妥善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小局与大局的关系,做到一切服从于大局;三要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对于任何政治上的不当倾向以及容易引发重大事件的苗头性因素,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将出现的政治性风险和非政治性风险“扼杀在摇篮里”,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综上所述,党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是党一贯坚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和有力保障。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正确领导下进入了新时代,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了新的时代要求和规定,赋予了新的使命和意义。全党上下应继续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工作,发挥出请示报告的真正价值和功效促进党内的稳定和团结,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更加坚强有力,促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再创新辉煌。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164.

[2]陈松友,卢亮亮.请示报告制度: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例证[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9,(03):183-190.

[3]陈金龙.习近平关于请示报告制度重要论述的理论内涵与当代启示[J].南都学坛,2020,40(03):101-107.

[4]卢亮亮.中国共产党请示报告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2021.

[5]蔡海州,毕霞.习近平关于请示报告制度重要论述研究[J].甘肃理论学刊,2020,(03):5-12.

[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351.

[7]唐诗宇.新时代加强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的逻辑、障碍及路径[J].大连干部学刊,2019,35(04):29-35.

[8]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9-1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