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全球电子烟产业专利诉讼情况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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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全球电子烟产业专利诉讼情况分析

刘东晓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  天津市 300000

要:本文基于专利数据,对今年全球电子烟产业专利诉讼情况进行分析,结合烟草业内国际巨头之间、国际公司与中国企业之间以及国内企业之间的诉讼情况,对电子烟专利诉讼的特点和趋势进行了解读,并针对我国电子烟企业在专利竞争及诉讼方面提出建议。

关键词: 电子烟;专利 ;诉讼;侵权

一、引言

专利制度通过公开换取保护[1],专利权人通过诉讼等形式维护自身权利。不同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各不相同[2]。电子烟领域属于新兴产业,可发展空间大,技术门槛较低,受政策影响大,不确定因素多。上述因素,造成电子烟市场主体积极采用专利诉讼获取优势[3] [4]

根据检索获得的专利诉讼数据分析,电子烟领域头部涉诉申请人主体,主要包括电子烟产业的传统烟草巨头,例如菲莫国际、帝国烟草等。我国电子烟领域的涉诉较少,从侧面说明我国在电子烟领域权利主体保护意识弱,对外申请专利量小,覆盖面窄问题。

同时可以看出,涉诉专利数量排名靠前的裁决机构,主要为欧洲日本美国地方法院等知识产权机构。可见,发达国家电子烟领域专利攻防频繁程度。在我国电子烟专利诉讼裁决相对较多的法庭为广东省地区中高级人民法院,上述法院辖区电子烟产业集中。

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美国有相对复杂的仲裁体系,该国电子烟专利诉讼频发,因此我国电子烟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专利战略保护体系并进行动态调整,以应对突发侵权等情况。10年来,电子烟产业领域专利相关诉讼类型,数量从大到小分布依次为行政案件、无效诉讼、侵权案件、权属案件和其他案件,后两者数量极少

二、国际竞争涉诉分析

近年来,国际烟草巨头之间诉讼频发,专利竞争愈演愈烈。

2013 8 月,如烟被帝国烟草以7500万美金收购,包括电子烟专利等相关权利。由于维权成本高昂,如烟无法进行充分维权,导致市场占有率急速下降,导致其被收购。

2014 11 月,日本烟草并购英国电子烟公司Zandera及其品牌E-Lites。同年,菲莫国际iQOS产品在日本上市,后续英美烟草的Glo系列产品于2016年在日本上市。菲莫国际起诉英美烟草侵犯其日本专利JP6210610B2JP6210611B2,日本法院认为相关产品并未形成侵权,驳回诉讼请求。

20205月,英美烟草在美国和德国对菲莫国际提起专利诉讼,声称其产品侵犯自己雾化系统专利。同年6月,菲莫国际提出反诉,称雷诺兹的雾化产品侵犯了菲莫国际及其合作伙伴拥有的多项专利。2021年,英国高等法院已经驳回了两项英美烟草(BAT)电子烟专利诉讼。

202111月,奥驰亚集团曾因与英美烟草的专利纠纷受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ITC337调查。

2022年,美国联邦陪审团裁定雷诺公司的Vuse电子烟侵犯了菲莫国际的专利权,并宣判1.07亿美元的赔偿款。

2022年,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维持了 VPR Brands 专利的有效性,该专利被认为是现代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 (ENDS) 产品的首批专利之一。

202297日,奥驰亚集团官网发布声明称,美国北卡罗来纳州联邦地院的陪审团就RJ雷诺兹烟草公司侵犯竞争对手公司奥驰亚集团三项专利一案作出判决,烟草巨头奥驰亚集团获赔9520万美元。

2023年,奥驰亚集团对雷诺兹公司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电子烟及相关产品的专利。

三、国际烟草公司与中国烟草企业涉诉分析

国际巨头间进行了激烈的知识产权诉讼,同时并未忽略对蓬勃发展的中国电子烟企业的围追堵截[5]。随着中国电子烟产品畅销全球,中国电子烟企业被卷入的海外诉讼也越来越多。

部分专利局近几年提高了电子烟相关专利审查标准,尤其PCT专利,在中韩日等国获得的保护范围都比欧洲专利局授权范围窄甚至驳回。菲莫国际在全球不断发起专利诉讼,包括2018年在中国发起多起诉讼,通过查询国内生效裁判文书的分析,菲莫在中国的知识产权诉讼并不顺利。2015年开始,菲莫国际在中国就遭遇了批量的核心专利无效且请求人比较集中,但无效结果并不乐观。

四、国内电子烟产业涉诉情况

国内的电子烟产业,同样频发专利纠纷。2021年,维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因涉嫌侵犯专利权,被雾芯科技起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雾芯科技在全球的专利申请突破700项,其中国际发明专利申请127, 中国发明专利131项。截至2022年初,悦刻针对周边商标侵权案件,累计在各地法院发起188起民事诉讼,其中13起已立案。

2021年,RELX悦刻就深圳市传奇数码产品波尔R4雾化杆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发起行政投诉。经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认定波尔侵犯了悦刻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责令波尔停止制造、许诺销售和销售该产品。

2021年,深圳雾芯科技在外观专利等方面,对深圳麦克韦尔雾化科技有限公司、维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思博瑞电子烟等企业展开了多场侵权诉讼。

202111月,悦刻针对维刻侵害其专利烟弹及具有其的电子烟装置CN213463820U),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法院判定产品构成侵权。

五、专利涉诉趋势分析

我们统计分析了近10年电子烟领域涉诉专利数量随时间变化的趋势,参见图1

1 近十年全球电子烟专利相关涉诉趋势分析

上图为全球电子烟专利相关涉诉趋势分析。从图中可以看出,近十年来涉诉专利数量整体呈波动上升趋势。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国际烟草巨头将专利作为保护和开拓市场的重要工具。因此,入局电子烟行业的企业必然需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布局。

六、结论与分析

从电子烟行业各企业间近十年的专利涉诉情况分析,国际传统烟草巨头纷纷入局电子烟行业,除自研之外,通过财力对小型企业展开收购或利用专利诉讼占领市场也是常规手段;对于电子烟市场广阔的美国、日本,各烟草企业同样利用知识产权保障市场优势;对于我国企业,国际烟草巨头积极采用知识产权手段进行竞争;同时,国内电子烟行业发展势头迅速,竞争激烈,同样对我国电子烟产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国内电子烟行业应通过头部企业组织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领导形成行业组织,形成产业技术联盟组织,组织内部专利等达成友好竞争的相互许可,对外可通过行业协会形成对欧美日韩等电子烟消费大国的专利布局,基于组织力量,对国际烟草巨头的专利进攻采取团结一致的防御策略;同时,采取积极进行专利布局的方法,对国际烟草巨头等竞争对手形成主动竞争的格局。从而,从攻防两个方面,形成对我国电子烟产业的保护和推动。

参考文献:

[1]管育鹰,“专利侵权先用权抗辩的政策考虑与法律适用”,《知识产权》,第6-23页,2023年。

[2]张津 等,“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研究”,《财经纵横》,第21-29页, 2013年。

[3]沈敏 等,“龙头企业新型烟草专利策略研究和风险应对”,《经济研究》,第49-51页,2023年第2期。

[4]董怡敏 等,“动态竞争视角下的专利诉讼风险影响因素:基于专利战略差异化的分析”,《科技管理研究》,第187-196页,2023年第5期。

[5]唐顺良 等,“国内企业开发加热不燃烧卷烟产品的主要专利障碍及应对思路”,《中国烟草学报》,第10-19页,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