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然而,近年来,全国各地相继出现法院判决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监督的审计结论不能作为判案依据的案例以后,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度陷入到尴尬的境地。要解决这个难题,最重要的是分析查找出原因。本文试图通过剖析造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缺陷的原因,并给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