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医院药剂科 江西赣州 341000
摘要:目的:本研究旨在评估利伐沙班在2022年7月至2024年7月期间,对90例静脉血栓栓塞症(VTE)患者的治疗效果,包括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栓塞(PE),以探讨其临床应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方法:选取确诊为VTE的90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均给予利伐沙班治疗。初始治疗阶段,患者每日两次口服利伐沙班15mg,持续3周;随后调整为每日一次20mg,直至完成预定疗程。治疗期间,定期监测患者的凝血功能、肝功能及不良反应情况。结果:经过利伐沙班治疗,85例患者(94.4%)的血栓症状得到明显改善,DVT和PE的缓解时间分别为(2.8±0.7)月和(1.5±0.4)月。治疗期间,共发生轻微出血事件5例(5.6%),无严重出血或危及生命的并发症发生。肝功能异常者2例(2.2%),经调整后恢复正常。此外,未发现过敏反应及其他严重不良反应。结论:利伐沙班在静脉血栓栓塞症的治疗中展现出良好的疗效和安全性,能够有效缓解DVT和PE症状,且出血风险较低。定期监测和个体化剂量调整是确保治疗效果和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
关键词:利伐沙班;静脉血栓栓塞症;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治疗效果;安全性
一、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研究选取了2022年7月至2024年7月期间,在我院确诊为静脉血栓栓塞症(VTE)的90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性患者48例,女性患者42例,年龄范围在25至78岁之间,平均年龄为(52.3±11.2)岁。所有患者均经过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或CT肺动脉造影确诊,包括深静脉血栓形成(DVT)患者62例和肺栓塞(PE)患者28例。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包括:年龄18岁以上,确诊为VTE,无抗凝治疗禁忌症,同意参与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包括:已知对利伐沙班过敏,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活动性出血或近期有颅内出血病史,以及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1.3 方法
所有患者均给予利伐沙班进行抗凝治疗。初始治疗阶段,患者每日两次口服利伐沙班15mg,持续3周;随后调整为每日一次20mg,直至完成预定疗程,一般为3至6个月。治疗期间,根据患者的凝血功能、肝功能及临床症状调整药物剂量。
1.4 观察指标
本研究主要观察以下三个指标:
(1)血栓症状改善情况:通过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或CT肺动脉造影评估DVT和PE的缓解情况,记录缓解时间。
(2)出血事件发生率:监测治疗期间患者的出血情况,包括轻微出血(如鼻衄、牙龈出血)和严重出血(如消化道出血、颅内出血)。
(3)肝功能变化:定期检测患者的肝功能指标,包括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和总胆红素(TBIL),以评估利伐沙班对肝功能的影响。
1.5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22.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²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对于血栓症状改善情况和肝功能变化的评估,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比较治疗前后的差异。出血事件发生率的比较则采用卡方检验。所有统计检验均为双侧检验,置信区间设置为95%。
二、结果
2.1 血栓症状改善情况
经过利伐沙班治疗后,90例静脉血栓栓塞症(VTE)患者的血栓症状得到了显著改善。具体结果如表1所示:
疾病类型 | 治疗前确诊人数 | 治疗后缓解人数 | 缓解率(%) | 缓解时间(月) |
深静脉血栓形成(DVT) | 62 | 60 | 96.8 | 2.8 ± 0.7 |
肺栓塞(PE) | 28 | 25 | 89.3 | 1.5 ± 0.4 |
总计 | 90 | 85 | 94.4 | - |
注:缓解时间以平均值±标准差表示。
分析:从表1可以看出,DVT患者的缓解率高达96.8%,平均缓解时间为(2.8±0.7)月;PE患者的缓解率为89.3%,平均缓解时间为(1.5±0.4)月。整体而言,利伐沙班在治疗VTE方面表现出色,大多数患者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达到血栓缓解。
2.2 出血事件发生率
治疗期间,对患者的出血情况进行了密切监测。具体结果如表2所示:
出血类型 | 发生例数 | 发生率(%) |
轻微出血 | 5 | 5.6 |
严重出血 | 0 | 0 |
总计 | 5 | 5.6 |
分析:本研究中,共有5例(5.6%)患者发生了轻微出血事件,如鼻衄、牙龈出血等,未出现严重出血或危及生命的并发症。这表明利伐沙班在治疗过程中虽然存在一定的出血风险,但整体出血率较低,且均为轻微出血,易于管理和控制。
2.3 肝功能变化
为了评估利伐沙班对肝功能的影响,定期检测了患者的肝功能指标。具体结果如表3所示:
肝功能指标 | 治疗前(x±s) | 治疗后(x±s) | t值 | P值 |
谷丙转氨酶(ALT) | 28.5 ± 10.2 | 30.1 ± 11.5 | 1.03 | 0.31 |
谷草转氨酶(AST) | 25.7 ± 9.8 | 26.9 ± 10.7 | 0.67 | 0.50 |
总胆红素(TBIL) | 12.3 ± 3.5 | 12.8 ± 3.9 | 0.82 | 0.41 |
分析:从表3可以看出,经过利伐沙班治疗后,患者的ALT、AST和TBIL水平虽有轻微升高,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这表明利伐沙班对肝功能的影响较小,不会导致明显的肝功能损害。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本研究中仍有2例(2.2%)患者出现肝功能异常,经剂量调整后恢复正常。因此,在临床应用中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肝功能情况。
三、结论
本研究对2022年7月至2024年7月期间在我院确诊为静脉血栓栓塞症(VTE)的90例患者进行了利伐沙班治疗,并对其疗效和安全性进行了评估。研究结果显示,利伐沙班在治疗VTE方面具有显著的疗效。
具体而言,经过利伐沙班治疗后,深静脉血栓形成(DVT)患者的缓解率高达96.8%,平均缓解时间为(2.8±0.7)月;肺栓塞(PE)患者的缓解率为89.3%,平均缓解时间为(1.5±0.4)月。这一结果表明,利伐沙班能够有效缓解VTE患者的血栓症状,且缓解时间相对较短。这对于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减少病痛具有重要意义。
在安全性方面,本研究中仅有5例患者(5.6%)发生了轻微出血事件,如鼻衄、牙龈出血等,未出现严重出血或危及生命的并发症。这表明利伐沙班在治疗过程中虽然存在一定的出血风险,但整体出血率较低,且均为轻微出血,易于管理和控制。因此,从出血风险的角度来看,利伐沙班是一种相对安全的治疗药物。
此外,本研究还评估了利伐沙班对肝功能的影响。结果显示,经过治疗后,患者的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和总胆红素(TBIL)水平虽有轻微升高,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这表明利伐沙班对肝功能的影响较小,不会导致明显的肝功能损害。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本研究中仍有2例患者(2.2%)出现肝功能异常,经剂量调整后恢复正常。因此,在临床应用中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肝功能情况,以确保治疗的安全性。
综上所述,利伐沙班在治疗静脉血栓栓塞症方面表现出良好的疗效和安全性。其能够有效缓解患者的血栓症状,且出血风险较低。同时,利伐沙班对肝功能的影响较小,但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肝功能情况。因此,利伐沙班可作为VTE患者抗凝治疗的一种有效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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