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虐童”事件探索幼儿教师职前师德养成教育建设途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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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虐童”事件探索幼儿教师职前师德养成教育建设途径

邹琳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省南充市 637000

摘要:随着“虐童”问题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篇文章对“虐童”事件成因进行分析,并将重点放在入职前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研究,对如何提高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提出了一些参考建议,以期降低 “虐童”事件发生概率。

关键词:虐童;幼儿教师;职业道德

引言:

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中国学前教育事业已入快速提升期,但成绩的背后也频发一些令老百姓失望的案例。如幼儿园“虐童”事件频发,一小撮幼儿教师“虐童”手段让人不寒而栗,我们不禁要问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何在?

师德,是教师应有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是全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幼儿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从实践的角度看,具有高尚情操、渊博知识和人格魅力的教师,会对幼儿一生产生深远的影响。2012年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试行) 》中提出“师德为先”,指出幼儿教师应“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饯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幼师职前师德养成教育已成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虐童”事件在幼师群体中虽说是少数"害群之马",但这也是当今社会幼师职业道德素质的下降的直观体现。本文从“虐童”事件切入,通过探讨事件成因,分析研究当前幼师职业道德养成路径,针对“虐童”问题的出现,给出一些幼师职前师德养成教育方法建议。

当下,幼师职前培养主要是师范大学或高职高专院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学校,高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是幼师培养的第一步,这个阶段是幼师师德培养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幼师的教育情怀、师德和行为规范,在此阶段逐步形成并稳定。忠于幼教事业、热爱幼儿是最基本要求,幼儿教师的道德水平决定着幼儿的道德水准,关系着祖国下一代的健康发展。因此,本文对“虐童”事件成因进行分析,并将重点放在入职前对如何提高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提出了一些参考建议,以期降低 “虐童”事件发生概率。

1“虐童”事件成因分析

在我国当下的教育体系中,幼儿园主要分为公办和民办两种。一些民办性质的幼儿园中存在大量违规甚至违法的办学,而“虐童”事件大部分都是在这些没有办学资格的幼儿园中出现的。这些单位由于不具备相关的资格,因此在招聘教师的时候标准相对较低,也导致了“虐童”事件的频繁发生。从全局方面来看,部分教师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下降导致了一些“虐童”事件的发生。而造成相关问题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幼师的心理素质。一些幼师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或自我情绪管控能力较弱,使得他们在工作中将自身负面情绪带到师幼互动中,向幼儿发泄,利用“虐童”来发泄自己的心理情绪,这不仅给幼儿带去了伤害,给幼儿园、幼师群体声誉都造成了不好影响。二、幼儿教师社会地位、待遇较低,部分民办幼儿园教师流失率高、师资缺口大,一些民办园为节约成本还会聘用没有幼师资质的教师,并随意教师工作时长、降低福利待遇,使其工作量与收入严重不成正比,导致大量优秀的幼儿教师另寻出路。

而今,不少社会人士在大力呼吁提升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同时,我们也不仅思考,幼儿教师入职前,学校阶段的师德养成教育。

2 幼儿教师职前师德养成教育建设途径分析

2.1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形成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形成是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相互制约、共同发展的过程,需要幼儿教师经历长期的学习与亲身体验才能最终形成。理想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是知、情、意、行统一的过程。许多道德行为都经历了发现道德情境,做出道德判断;发生情境情感体验;采取何种行动; 采取实际行动;坚持道德行为。这一规律决定了良好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培养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除了入职后加强对幼儿教师的入职后职业道德培训,入职前,高校阶段也应重视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教师职业道德培养。

2.2职前幼师职业道德养成教育途径

途径一、增设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职业道德培养课程

从目前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来看,包括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技能课、专业拓展课等四大模块。其中,专业课和技能课比重较大,很少开设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这样的课程。另外,幼儿园作为用人单位的招聘焦点均在教师的技能技巧和活动设计水平上,因此,幼师培养院校无暇顾及师德课程,致使相关师德课程不受重视,并且缺乏较深入的研讨。我们应增设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职业道德培养课程,完善幼儿教师职前师德养成教育师德培养体系。    

途径二、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课程的开设

在幼儿教师职前师德养成教育中应强调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提升学生法律意识。用法律法规对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进行规范约束,让幼儿教师出现“虐童”行为后有法可循。

途径三、丰富对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评价形式

评价形式主要包括评价的内容、对象和标准。评价的内容应该包括学生在师德培训过程中理论学习的成绩、参与度、实习实践的表现等等,进行评价的对象应该包括学生自己、家长、同学、教师、见习实习指导老师等,这样的多元评价方式会更加客观公正,也更能激起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3 结语

依前所述,从“虐童”事件入手,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针对幼儿教师职前师德养成教育建设途径进行了对策性探讨,希望能助力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教师职业道德培养,为提升幼儿教师师德养成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袁飞飞,孔维民. 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的起因与应对[J].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2019,35(03):33-38.

[2]王萍,童宏亮. 教育舆论视角下的幼儿教师虐童现象分析[J].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28(04):121-124+143.

[3]高桐江. 从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反思幼儿教育管理[J].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6,32(02):244-245.

南充市社科研究“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项目立项

项目编号:NC2020B255

项目负责人:邹琳

项目参加人员:陈华、陈亮、龙倩、张秋菊、马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