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信司法鉴定所 甘肃 兰州 730030)
摘要:在如今的时代背景下,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已经成为了确定受害人受伤程度的重要一环,科学开展损伤程度鉴定可以从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情况等多个维度来实现专业判断,进而为后续工作的推进带来更多支持与保障。本文对几类常见损伤创口损伤程度鉴定进行分析,并对损伤程度鉴定问题提出个人看法,希望为关注损伤创口损伤程度鉴定的人群带来参考。
关键词:损伤创口;伤口程度鉴定;伤情鉴定
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法制体系逐渐趋于完善,人体损伤伤害案件往往需要依托损伤程度鉴定来进行损伤判断,以此来为法制案件的推进带来保障,合理判断损伤程度往往能够影响到案件的最终定性结果。因此,有必要对常见损伤创口的损伤程度鉴定问题进行研究。
一、创口与损伤程度鉴定分析
创口指的是机械性暴力给人体带来的皮肤组织结构的开放性损伤,皮肤开放性损伤可以认定为人体表皮与真皮以及皮下组织所产生的破裂问题。相较于创口而言,瘢痕属于损伤结束后,由新生结缔组织在修复中出现的痕迹,因此可以将创口与瘢痕视为相同损伤在不同时期的表现形式,通过从伤口的表现形式进行分析,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了解伤口的产生时间,并为伤口鉴定带来非常重要的保障。
在很多法律案件中,损伤程度鉴定工作往往非常关键,只有结合实际情况与标准来开展针对性鉴定,才能最大限度还原案情并为量刑提供重要参考。除了轻微伤之外,涉及创口与瘢痕的条款在标准中分别分布在头皮、颈部等多个位置,因为损伤形态有很多,所以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完成对损伤状态的针对性判断,以此来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损伤程度鉴定要点
在损伤程度鉴定过程中,应该重点确定创口产生时的损伤基础与致伤工具,通过初步开展损伤评判,能够了解创口与工具之间的关系。在此期间,还需要确定创口位置与长度情况,头部以及面部与其他特殊部位的损伤所面对的条款往往各不相同。在面对临界状态与创口末端有划痕的创口时,需要重点加强对于损伤时限以及测量精确性的把控,这样能够显著提高创口损伤的分析能力。为了进一步提高损伤程度鉴定,可以在创口表面痂皮脱落后开展再次鉴定,通过与初次损伤程度鉴定结果进行对比分析与综合评定,可以直观了解损伤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在损伤程度鉴定过程中,不能直接将创口的缝合长度视为分析创口长度的判断依据,否则将会导致损伤程度鉴定结果失准[1]。
在创口产生后,年龄、体质、营养等因素都将会影响到创口的表现形式,创口愈合后所留下的瘢痕同样无法直接反映出损伤状态。因此在开展损伤程度鉴定工作时,需要从多个维度针对创口情况进行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创口分析结果的精确性。需要注意的是,在面对原始损伤并没有直接形成创口的划伤、擦伤问题时,有时需要对伤口遗留瘢痕进行鉴定,此类鉴定往往会经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再次鉴定与初次鉴定之间具有非常明显的时间差,所以需要在鉴定期间适当调取鉴定人受伤照片等资料,通过从不同角度开展对比分析,以此来让评定结果变得更加精准。在法医鉴定过程中,有时需要对医源性缩小创口进行损伤程度鉴定,这些鉴定工作往往具有较高的难度。例如遗留单一创面损伤在鉴定期间就很难把控创口长度。有时甚至会出现治疗之后结合测量结果进行损伤鉴定的最终结果减轻的情况,这也意味着鉴定期间需要克服很多难题,只有充分克服鉴定中的困难才能为损伤程度鉴定工作的开展带来足够的支持与保障。
三、常见损伤创口的损伤程度鉴定问题研究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指出了以原发性损伤为核心鉴定依据的损伤,可以在伤后直接进行鉴定,而损伤所导致的并发症为核心鉴定依据的损伤,则需要在伤情稳定后再进行鉴定。在损伤程度鉴定期间,需要结合创口长度来分析损伤情况的一般都是原发性损伤,这也是开展损伤鉴定需要重点考虑的一环。
(一)肢体离断损伤
在损伤程度鉴定过程中,肢体离断损伤相对比较常见,例如当一只手的小指远节离断后,就将会在离断时产生创面,这部分创面将会在治理结束后残留缝合痕迹。在损伤程度鉴定期间往往以为其他条款而忽视创口长度,因为治疗结束后的瘢痕长度与损伤创口之间的长度存在明显差异性。对于损伤程度鉴定而言,肢体离断损伤往往非常严重,在离断组织相对偏少的情况下,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来分析离断面的创口长度问题,因为通常开展损伤程度鉴定时,鉴定人员所能够见到的创口往往是事后处理完成的瘢痕,如果直接进行创口分析,就将会影响到损伤程度鉴定结果的精确度。所以在面对此类损伤问题时,可以优先分析是否存在具有价值的鉴定影像,如果能够发现此类影像资料,就可以结合资料来进行鉴定,如果没有发现鉴定资料,就可以考虑以离断位置的健侧部位为基础来进行测量分析,即在健侧对应位置描绘出创面边缘再开展后续测量工作[2]。
(二)耳廓损伤
耳廓损伤作为较为常见的一种损伤,部分耳廓裂创与贯通伤往往能够达到轻伤二级。但是从鉴定角度进行分析,损伤更加严重的耳廓离断往往只能够结合耳廓的缺损面积而判定为轻微伤,而且因为离断面在医源性缝合后往往只会留下瘢痕,相较于未离断时的瘢痕会更短,这也将制约耳廓离断损伤对于轻伤二级的鉴定。所以为了让损伤程度鉴定结果变得更加精确,应该结合实际需求来调整对于耳廓离断问题的鉴定方法,可以在鉴定期间,除去扩创部分后按照两倍处理下的创口长度来进行分析与鉴定。
(三)切削与咬伤
在受伤者的体表位置,因为损伤问题的产生情况往往各不相同,所以也将会导致创面的出现,不同的创面情况将会导致创面大小受到影响。例如刀砍、咬伤所带来的创口,往往鉴定人看到的创面是经过医源性处理结束后所留下的创口或是瘢痕,这些位置的表现方式往往相对较小,很难直接通过创口与瘢痕来分析损伤情况。一般情况下,医生在面对此类创口时,往往会在救治期间直接将两侧创缘缝合,部分情况下还将会适当采用辅助切口来进行处理,如果在鉴定阶段并没有保留有鉴定价值的影像资料,就将会导致损伤程度鉴定结果受到影响,而且因为没有影响资料,所以在分析期间还无法利用健侧对比的方式来进行损伤程度分析,此时不仅鉴定难度将会有所增加,鉴定结果的精确性也将因此而受到影响。仅从检测角度进行分析,在损伤形成创面后,此时皮瓣将会丢失,如果皮瓣没有丢失并通过修补术进行鉴定,就需要对皮瓣一周时的创口长度进行分析,而在皮瓣丢失后,就可以认为原始创口的长度将会大于两边创缘累计长度,因此可以将原始创口长度视为两倍缝合创口的长度,通过在鉴定期间主动论证结果并分析损伤程度,可以为损伤程度鉴定带来更多保障。除此之外,有些原始影响资料所反映出的创口原始情况处于规则几何形状,在面对此类创口时不应该直接按照数学计算方法来进行分析,在损伤程度鉴定期间,应该更多考虑创口是否满足轻伤等不同等级的伤情情况,这样能够避免因为测算结果不精确而影响到损伤程度鉴定结果[3]。
结论:总而言之,损伤程度鉴定工作是现代化法律体系下的重要工作,通过主动分析常见损伤创口的损伤程度鉴定问题,可以提前了解不同损伤情况的创口分析侧重点,进而让损伤程度鉴定结果精确性得到提高。相信随着更多人意识到损伤程度鉴定的重要性,损伤判断将会变得更加明确。
参考文献:
[1]杨海怀,陈庆新,谢志东,等. 浅谈几类常见损伤创口的损伤程度鉴定问题 [J]. 中国法医学杂志, 2024, 39 (S1): 37-39.
[2]谢晓,郭梅. 创口或瘢痕的损伤程度鉴定分析 [J]. 中国法医学杂志, 2024, 39 (S1): 117-118.
[3]王森,曾琼峰. 面部创口或瘢痕的法医学鉴定 [J]. 中国卫生法制, 2021, 29 (04): 13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