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全信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河南平顶山市 467000
摘要:由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未成年人因意外损伤的事件时有发生,未成年人因此而受到的伤害,不但造成了他们身体上的伤害,更可能影响着他们今后学习、生活乃至发展。成年人损伤引起的误工期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已具有比较成熟的法律规定和鉴定标准,但未成年人误学期问题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鉴定标准。本文以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未成年人损伤误学期问题为例,分析现行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内容的不足,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本文首先介绍了误工期鉴定概念及在成年人中的应用,分析未成年人损伤后的误学期问题,并探讨建立未成年人误学期鉴定的法律依据。
关键词:司法鉴定;鉴定标准;未成年人;误学期
一、引言
近年来,在法医临床鉴定中未成年人损伤案件愈来愈多。这些损伤不仅给未成年人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而且对其学习、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但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还没有关于未成年人误学期的规定,这部分未成年人被伤害后无法得到误学补偿。本文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角度来探讨未成年人损伤所致误学期的问题,提出法律建议。
二、误工期鉴定概述
(一)成年人误工期鉴定
误工期是法医临床鉴定的重要内容,是指个体因受损伤或伤残影响,不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时间段。成年人误工期鉴定在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和完善的司法鉴定标准。该体系的目的在于为成年人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提供公正的赔偿,保障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成年人因损伤或伤残造成误工的赔偿可以以实际损失计算。具体地说,误工期赔偿金的计算往往包括因损伤不能工作期间伤者实际收入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其他直接的经济损失。这样的计算方式能较为准确地量化出伤者因损伤受到的经济损失,为赔偿提供依据。另外,误工期鉴定还符合不同的行业的特殊性,对赔偿金的计算更加合理、公正。
(二)未成年人的误学期问题
与成年人误工期鉴定相比较,未成年人误学期问题在法律体系中尚无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受损伤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康复。这期间他们不能像以往那样正常参加学校教育,中断学业,形成所谓误学期。误学期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学习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也是他们日后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学业的中断不仅直接影响他们的学习成绩,而且还会影响他们的人生规划、职业发展。但是我国现有的法律中没有对未成年人误学期作明确的规定,这就造成未成年人在受损后得不到相应的误学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的家庭往往需要自行承担这些额外的负担,这对于一些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家庭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压力。为了更好地解决未成年人的误学期问题,有必要补充和完善现行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标准,明确未成年人的误学期定义以及误学期鉴定标准。这样既能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又能因误学期耽搁学业而得到经济上的相应量化补偿。通过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误学期鉴定,能够更加全面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未成年人在遭受损伤后得到补偿,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和个体成长,为其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未成年人误学期鉴定的重要性
(一)误工期与误学期的论证
成年人误工期鉴定中误工赔偿金的计算,一般是基于客观经济指标的,如工资、收入损失等,这些都能通过具体的数据进行量化。但对于未成年人而言,误学期的损失则难以用货币直接衡量。误学期影响了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与未来的发展潜力,影响的不仅仅是当前的学习成绩,而且会影响其人格发展、职业技能和社会竞争力。因此,鉴定误学期不仅仅是经济赔偿问题,更是对未来潜在损失的一种补偿。未成年人误学期,实际上因教育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而具有不可忽视的长远影响。误学期会使未成年人错过关键的学习阶段,影响其知识结构、思维能力和学习习惯。这些影响很难通过简单的经济赔偿来弥补。所以,对未成年人误学期的鉴定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对未成年人个体权益的尊重,也是对社会未来负责的体现。
(二)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
未成年人正处在人生的关键学习阶段,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个人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一旦被损伤,未成年人会耽搁或失去宝贵的学习时间和机会,这些损失会对他们的学业、职业乃至人生轨迹造成长远的影响。通过对未成年人误学期的鉴定,使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这种保障既包括对因损伤导致的学习中断的直接补偿,又考虑对未成年人未来发展的潜在影响。适当的赔偿能使未成年人家庭减轻因中断学业而造成的经济负担,也利于未成年人尽快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另外,未成年人误学期的鉴定和保护也是社会公正和人文关怀的体现。它表明社会重视未成年人的成长、认可教育的价值以及尊重每个孩子将来的发展。通过法律手段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救济,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
四、建立未成年人误学期鉴定的法律体系
(一)完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的误学期的鉴定标准
为了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学习权益,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涵,建议在人体损害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法律法规中,增加针对未成年人误学期鉴定的条款。这个条款应该明确误学期是指由于损伤导致未成年人不能正常参加学习活动的时间段以及对个体发展的深远影响,这些因素应包括伤的性质、恢复的时间、对学习影响程度等。应明确因误学期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增加的辅导费用、补课费用等以及可能影响未成年人升学机会、职业发展等的赔偿范围。明确规定误学期的经济补偿标准,使未成年人得到合理的赔偿有较好的法律保障。
(二)误学期应列入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范围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已经承担着误工期的鉴定工作。鉴定人都具有着临床医学和法学基础知识,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对未成年人误学期作出科学、客观的判断。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对于损伤,往往要评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在这个过程中恰好增设一个误学期的鉴定,能体现法医临床鉴定标准设立的全面性。能为保证未成年人误学期鉴定提供有力的支持。另外现有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已经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鉴定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能有力保障误学期鉴定的质量和可信度。
(三)误学期标准的制定应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前瞻性的原则。
1、未成年人误学期鉴定标准的制定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去考虑。未成年作为被保护的对象,也是社会的一个弱势群体,理应得到社会的保护和关爱,可体现当今社会发展的科学性。
2、鉴定标准的量化应在成年人误工期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或延长。误学期作为成年人的补偿措施可以根据具体的务工时间而得到具体的量化,而误学期是一个对未成年人较为潜在的影响,且影响较为深远,较难以对经济补偿进行具体的量化。所以在建立误学期鉴定标准上,应在误工期的基础上给与适当的延长和赔偿标准上给与相应的提高,这是社会客观性的需要。
3、误学期鉴定标准的制定体现社会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前瞻性。未成年人是社会发展的未来有生力量,早期把未成年的损伤得到合理的安排和处理,能及时化解社会的诸多矛盾,能给这些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的补救措施,能够更加全面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和个体成长,为其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体现出社会对未成年个体发展的前瞻性,
结论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如果受到伤害会耽搁或者失去珍贵的学习机会,影响学业成绩、心理发展和社会适应能力。这不但阻碍了未成年人的人格成长,也可能对国家的人才培养和社会进步造成影响。本文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角度对未成年人损伤误学期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对成年人误工期鉴定与未成年人误学期鉴定的比较,提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增设未成年人误学期鉴定标准的必要性,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参考文献
[1]闫绪.未成年人人身损伤鉴定法律问题研究[D].青岛大学,2020.
[2]彭英.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应有所不同[J].法律适用,2009,(10):93-94.
[3]王道明,冯涛。建议对未成年人损伤鉴定制定统一标准[A]中国法学会全国第九次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法学会法医临床专业委员会,中国法学会,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