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财预[2009]78号)文件精神,到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就是改现行的省管市(州)、市(州)管县(市)财政管理方式为省管市(州)、省管县(市)的财政管理方式,也就是在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直接联系.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预算管理与会计
2010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