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公布低碳试点工作地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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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公告称,为努力削减温室气体排放,已经确定首先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开展低碳试点工作。发改委要求上述试点地区明确提出本地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和具体措施,降低碳排放强度,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碳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