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这是我国自1982年以来对选举法的第五次修改。地方各级人大,尤其是县乡两级人大,对选举法的正确贯彻实施负有重要责任,要认真学习和深入领会选举法修改的重点和内容,使其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
云南人大
2010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