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农民工体育权利,实际是在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法律和正义,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研究表明:农民工体育权利需要一定的实现条件,实现过程中在观念意识、制度、法律及管理等方面存有诸多的障碍,因此提出转变错误意识、转变城市主位、采用多种体育模式、形成农民工体育利益集团及构建农民工体育权利法律救济制度等具体构想,以完善和拓宽农民工体育权利的表达渠道,进一步促进农民工体育权利的早日实现。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10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