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合同解除,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当事人因一定的解除事由而以解除行为提前消灭合同关系的法律制度。原来,契约的观念直接根植于伦理道德,故有“契约神圣”之谓,契约为当事人之私的立法,一经订约,双方均须遵守,并受其拘束,此即罗马法谚“契约应严守(Pactasuntservanda)”的意含。
广东法学
2010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