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1987年6月5日,富美经营部与成都市西城区第一饮食公司(下称西饮司)签订并申请公证了由富美经营部租赁经营南林小餐的协议。协议规定,南林小餐实行租赁经营后,除申报改名为“富美商场”改变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并变更企业法
现代法学
1990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