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以权力归属为原则的行政投诉受理机制存在较大弊病。可以从更宽广的视野对投诉案件进行科学分类,避免投诉对象与主管上级之间形成利益同盟。通过考察广东省行政投诉受理机构的运作机制发现,衡量行政投诉制度成功的标准,不是其作用越来越强,处理投诉的案件越来越多,处理投诉案件的性质越来越严重,而应是这个制度在机构职能范围内,相关人士达到广泛认同,接受投诉的范围越来越大,投诉的数量越来越少,投诉问题的严重性越来越轻,能够真正实现行政投诉的最终目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