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记主位作为一定语境下的无标记主位的变体,具有消极修辞功能和积极修辞功能。前者主要体现为语义明确,条理清晰;前后衔接,语义连贯;承上启下,呼前应后;突出焦点,增强表现力。后者主要体现在某些辞格上,如对比、排比和顶针等。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