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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行政原则是我国行政学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然而,行政原则的理论和实践在行政学体系和行政治实践中却是一个十分困惑的问题,致使行政原则的理论停滞不前,行政原则的实践只是一个空泛的概念。基于此,探讨行政原则的实现不仅必要而且是实现行政治不可或缺的内容。本文从行政原则实现的理论和实践等方面对行政原则的实现作了系统探讨,包括行政原则实现的内涵、行政原则未实现状态分析、行政原则实现与行政治的新进路等。

  • 标签: 行政法原则 未实现状态分析 新进路
  • 简介:行政学的认知基础是指研究行政问题以及对行政学科进行构建时所依赖的那些最为基础的因素。它有助于树立科学行政观,形成科学解释逻辑,使行政问题的分析具有底土根基,使行政学与行政治相契合。然而,长期以来,我国行政研究局限于用政府管理、平衡理念、行政秩序、公权性能等来认知行政,致使行政研究视野相对狭隘、研究理论基础相对单薄、研究方法论不足。为此,应当通过厘清行政学的认知基础进而倡导研究者根据行政的认知基础来思考行政问题。并利用行政学的认知基础树立良好行政学风,建构科学方法论,完善行政学分析技术,丰富行政学知识,形成和建构行政科学。

  • 标签: 行政法学 认知基础 科学行政法观 行政法学研究
  • 简介:行政关系的设定权与立法机关表达国家意志的权力是同一范畴的东西。行政关系的设定权是能够由设定主体直接确定相关权利与义务的权力。这种权力与行政主体的一般行政管理权存在较大差别,其在我国行政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行政关系设定权有相应的制度构设,用法律手段对这一权力加以调整。在设定权的法律调控价值上,应选择限权式价值;在设定权的法律形式上,最好能够通过一部法典行政关系的设定权予以规定;在设定权的主体权限上,必须以实体权限的规定为核心,形式要件以实体要件为转移;在设定权的程序规则上,必须有程序上的保障机制。

  • 标签: 行政法关系 设定权 制度属性
  • 简介: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的目标是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立高效能的政治和行政运行机制,并有与之相配套的法制体系和适当的法律调控手段。显然,改革开放的推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模式,已经向政治体制和法制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引起了政府尤其行政结构和功能的不适,如宏观调控的弱化,管理体制的交叉,中央行政机构与地方行政机构的失衡,行政效能和行政监控的滞后等等。所有这些都刻画了一个命题:行政制对行政权能及监控的适应性与协调性问题。市场经济不反对作为控权手段之一的行政制提出了民主、科

  • 标签: 行政法学 行政法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行政法制 行政机关 法律规范
  • 简介:行政问责程序行政问责制度运行规范、实效、常态的关键环节,它使行政问责由行政性而法律性、由碎片而体系、由内部运作而社会、由选择而普遍。然而,目前我国真正或者完整意义上的行政问责程序还没有建构起来。因此,完善相关行政问责的程序规则势在必行。其中关键之点在于我们必须通过立法或者其他法律手段将行政问责程序建构起来。具体而言,行政问责主体应非行政行政问责罚则应法典行政问责方式应衔接行政问责过程应司法行政问责结果应效率

  • 标签: 行政问责 程序规则 规范化与实效化
  • 简介: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是指行政相对人所享有的与行政治中的程序有关的权利,这个权利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权利,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程序权利,它是能够主宰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最为核心和系统的程序权利。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利有着非常重要的法治价值,可以"倒逼"行政正义实现、使行政治与时俱进、使行政执法人性、使行政相对人权利过程。然而,在我国,基本程序权利概念尚未形成、基本程序权利体系尚未形成、基本程序权利尚未有内容构造、基本程序权利缺少程序制度支撑。如何在行政治建设中建构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需要诸多具体的路径,主要应对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进行梳理、完善行政上的程序制度、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合理处理程序规则与实体规则的关系。

  • 标签: 行政相对人 基本程序权利 法治价值
  • 简介:行政推诿是行政治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瑕疵行政行为,其影响行政一体、迟延行政过程、加大行政成本、形成行政内部冲突,发生概率和危害性都不亚于行政越权。然而,多年来我国理论界和行政实在法都重在关注行政越权,却忽视了行政推诿。将行政推诿纳入我国行政治的调控范畴是当今理论和实务界不可回避的问题。行政执法中的推诿不能仅仅通过一个机制来解决,而应当通过一系列的手段予以进行,应以宪法精神统摄行政治、以体制行政完善职权归属、以行政程序法规范执法模式。

  • 标签: 行政推诿 消极行政 规范执法
  • 简介:行政执行工具的规范包括行政执法工具名称的规范行政执法工具类别的规范行政执法工具使用环节的规范行政执法工具承受对象的规范。对行政执法工具的限制是我国行政治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然而,我国现行行政立法在规范行政权时疏于对行政执法工具的规范,致行政执法工具规则要么就事论事、要么内容无序、要么操作性弱等。为此,必须加强行政执法工具的法律控制,使行政执法工具的使用制度行政执法工具与行政主体的职权对应行政执法工具的运用程序行政执法工具的不当使用责任

  • 标签: 行政执法工具 规范化 法律控制 行政法 定义 立法
  • 简介:行政诉讼庭前和解,是在行政诉讼中通过和解使原告和被告之间的纠纷在进入庭审之前就已经被化解的一个制度设计,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尽管该制度某种意义上有规避法律之嫌,也曾引起学界诸多质疑,但从行政诉讼将纠纷解决作为最高价值、从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平等性、从行政诉讼成本控制、从当事人享有处分权等角度分析,仍然有其正当理由和理论支撑。为了规范该制度的运行,必须在时间节点、提起人、决定权、主持人和裁判方式等环节予以特殊框定。

  • 标签: 行政诉讼 庭前和解 纠纷类型 程序设计
  • 简介:行政学界关于行政公益诉讼的范畴有如下不同的认识。第一,国家利益说。此说认为.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公益应当是一个国家范围之内的集合利益。第二.社会利益说。即行政公益诉讼的范畴是以社会形式出现的那些利益.这些利益不是国家利益.也不是政府利益,而是与国家或社会对应着的其他社会主体的利益。第三,公众利益说。行政公益诉讼范畴中的公众利益说认为行政公益诉讼的范畴应当是属于公众利益的那些利益范畴。而能够代表这种利益的公众是在某些事件或因该一事件引起的利益中的代表人。

  • 标签: 行政公益诉讼 范畴研究 公众利益 社会形式 利益说 政府利益
  • 简介: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是不当行政行为中最为重要的一种,该行政行为不仅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和地位,尤其在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中具有重要意义。对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进行控制是法治发达国家的核心内容,尤其在当代给付行政行政理念之下,该问题已经成为行政关注的焦点。由于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是一概念范畴,因而对其内涵和外延的把握十分重要。对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需作类型化处理,并进行相关制约机制构建。应当建立显失公平行政行为的概念系统、行政自由裁量的控制机制,拓展显失公平行政行为的范畴,实现司法审查的主动机制,建立独立的显失公平行政行为审判模式。

  • 标签: 行政行为 显失公平 行为类型 制约机制
  • 简介:行政相对人申辩权是我国行政治中一新的权利概念和权利范畴,其对行政相对人介入行政行为、对等双方主体地位、拓展相对人权利体系、强化行政主体义务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然而,就行政治实践来看,行政相对人这一权利常常因行政内部规定、自由裁量权行使、疏于告知、粗暴执法等行政行为而阻滞。为此,我们必须使行政相对人申辩权普遍程序、责任、救济,以保障该权利的实现。

  • 标签: 行政相对人 申辩权 新型权利 程序保障 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
  • 简介:行政误用职权是被行政学界忽视了的一种变态的职权行使行为,它的最为本质的特征是对行政职权的错误运用,在行政治实践中它存在于真空地带行政事务处理、职权交叉性行政事务处理、利益对立的相对人赋权、冲突规则选择、法律援用等行政执法行为中.针对行政误用职权的特征和表现,本文探讨了行政误用职权的原因,提出了行政立法权合理划分、行政职权的定性与分配、行政规范的操作技术改进、行政主体法律认识的提高等对策.

  • 标签: 行政法学理论 行政职权 行政行为 职权行使行为 行政事务 行政主体
  • 简介:行政承诺是行政权行使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实践中存在行政执法中的承诺和行政管理中的承诺。相比之下,后者多于前者,即我国绝大多数行政承诺发生在行政管理领域。由于没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和具体的法律规范,导致该范畴的承诺极易发生变化而形成承诺反悔,影响行政公信力的树立,损害行政立法权威和行政相对人权益。因此,从法律上保障行政承诺不反悔成为一种必然。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承诺时应当谨慎,行政承诺应当制度、契约和可诉。在我国行政治中应当构建系统的政府行政诚信体系。

  • 标签: 行政承诺 不反悔 执法手段 诚信体系
  • 简介:行政习惯法在我国行政学界是一个被学者们忽视了的问题,然而,行政习惯法却是行政现象中的一种客观存在,本文对其进行了系统研究,认为它承担着对行政成文法的弥补、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行政自由裁量的参考、行政管理新规则的派生等功能。并指出,在我国行政习惯法包括行政判例法、行政裁例法、行政案例法、行政先例法、行政伦理法等。

  • 标签: 行政判例 行政裁例 行政案例 行政先例
  • 简介:行政主体的职权是行政学中行政主体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概念在学界已形成共识。在分析行政主体的职权时,理论界普遍认为行政主体的职权具有不可处分性,其以行政职权是国家权的组成部分、行政主体没有独立法律人格、行政主体权利义务不可分割等理论作为支撑。我们认为这些理论本身的缺陷决定了它们不能支撑职权不可处分的论点。原因在于行政主体在职权行使过程中的意志并非从属而是独立的,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并非无人格而是具有法律上的人格,行政主体在行政关系中是完整而非不完整的一方当事人,行政主体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实则处分一定行政职权之权。行政主体的职权处分权一旦能够从理论上得到合乎逻辑的证明,其一旦能够成立就应该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在行政治中得到反映,应被国家法律作为一个重要的行政制度确立下来。

  • 标签: 行政主体 职权可处分性 职权处分的法律限制
  • 简介:行政相对人义务有多种形态,除了直接的金钱给付义务外,还有诸多非以金钱形式出现的义务,如履行某种行为的义务,上交某种实物的义务等。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一些行政相对人在非金钱给付义务履行困难的情况下,愿以金钱替换原义务,行政主体在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范围内亦对此种义务的金钱替换持认同态度,故使行政相对人义务的金钱替换问题成了一个重要的行政问题。本文对行政相对人义务金钱替换的构成要件、行政相对人义务金钱替换的法律基础、行政相对人义务金钱替换的类型、行政相对人义务金钱替换的法律约束等问题进行探讨。

  • 标签: 行政相对人 给付义务 履行 法实践 法定程序 行政主体
  • 简介: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的失衡在行政权行使实践中是存在的,它给行政相对人应当享有的法定权益造成极大损害.从理论上探讨如何实现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平等保护就成为当今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理论的不可或缺的一个补充.行政相对人权利平等保护的内涵有:行政相对人权利与法律规范的规定相统一;行政相对人权利不因性质改变而易其量;行政相对人权利主体对同样权利有相同的权利实现预期;行政相对人在相同条件下有相同的权利获取机会.要实现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平等保护还必须与行政行为理论的完善结合起来.

  • 标签: 行政相对人权利 平等保护 权利实现 行使 行政权 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