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十八大的召开,国家反腐力度加大,但是,现有权力机制无法满足反腐需要,有必要设置一个新的国家机构,即监察委员会。为了充分使其发挥职能,有必要赋予其“留置”权力,该权力的赋予必须于法有据,必须在制度的笼子里行使。
“留置”的法律定位及释疑刘玉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