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8世纪五十年代后期,清政府在重新统一新疆后,为了贸易、征税、发放薪饷和财政等方面的需要,开始在新疆铸造与发行新的货币:在南疆地区对准噶尔时期通行的“圆形无孔”的普尔采取了改造政策,设局铸造了属于中国货币体系的新普尔钱一红钱;在北疆地区设立“宝伊局”,自铸制钱。本文对伊犁“宝伊局”及其铸造“当百”大钱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清代伊犁“宝伊局”与“咸丰当百”大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