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传统音乐是一个重要的学科门类,也是一种特定的研究对象范畴,无论从历时性或共时性角度看,该学科领域都存在着对方法论范式进行选择的不同的可能性。音乐(形态)分析、音乐学分析和民族音乐学分析(民族音乐学的音乐文化分析)被视为可供中国传统音乐(含汉族传统音乐和少数民族音乐)研究者进行选择的三种典型的音乐分析范式,彼此之间存在共性、个性之分。其中,民族音乐学分析从理论和分析实践上假定并包括了其他两种分析范式的因素,对于不同范式分别强调的“形态、语义、语境”等符号学分支的学术观念给予了综合的应用,又根据传统音乐具有的“跨(异)族群一阶层”文化研究的性质,尤其强调了其中语境的因素。故而,民族音乐学分析是我们从事该类课题研究的过程中,应该首先予以考虑的一种分析思维和方法。
简介: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方法论涉及两个相异的学术分类系统:其一,以宏观-思维-观念层、中观-学理-学统层和微观-实践-方法层三者划分的范式系统;其二,以形态学、语义学和语用学三个层面划分的民族音乐符号学系统。在"微观-实践-方法层"和形态学层面,如今主要存在五种基本的分析范式:首先,中国传统音乐分析方法一度以音乐表演(或表演行为)之前、之后的对象化作为分界,构成分别以"乐谱"或"音声"为不同起点对象的分立状态,民族音乐形态学分析(范式一)和描写音乐形态学分析(范式二)则为其中两种代表性研究范式。其次,也有部分学者致力于探讨存在于音乐文化的"深层结构与表层结构"之间以及"模式与模式变体"之间的互动关系,而穿梭往返于"表演前、表演后"的"简化还原音乐分析"(范式三)和"转换生成音乐分析"(范式四)则为其中两种代表性分析范式。再者,(仪式)音乐民族志形态分析(范式五)以表演为场域,其分析起点位于"表演过程之中",其音乐分析的触角则可伸展至其左右——"乐谱"分析和"音声"分析及其前后、上下——简化还原音乐分析和转换生成音乐分析,故而具备了作为一个"强大的中央装置"的目标和条件。
简介:编者按:1984年4月,美国十位中青年学者相聚新墨西哥州的圣达菲,讨论“民族志文本的打造”。在几天的时间中,与会者坦率批评、深入讨论,与会论文经过认真修改,汇编成书,于1986年公开出版。这就是著名的《写文化》(WritingCultureo受此启发,由中国音乐学院两住教授发起组织的沙龙式“书写民族音乐文化高级研讨会”于2009年8月在秦皇岛市举办,十位应邀参会的中青年专家分别来自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等单位,在为期三天的研讨活动中,参会者对提交的论文进行了充分交流,达成诸多共识。我刊特以笔谈专栏的方式对这批文章中的大部分予以先期压缩刊载,以飨读者。
简介:在民族音乐学接受后现代理论的过程中,由于受到人类学思维和方法的影响,从而体现出某些不同于哲学、美学领域后现代思潮的个性化特点。基于对表象意识的认同与否,后现代理论大体分为怀疑论者和建设论者两派。以梅里安姆、赖斯等人为代表的现代民族音乐学,先后采纳了学术上有承继关系的博厄斯人类学多元文化观和后现代建设论文化观,以较宽容、理性的态度来处理和面对各种音乐文化危机现象的同时,还一定程度削弱、化解了由彻底、极端的后现代怀疑论所带来的某些尖锐矛盾问题。对于中国民族音乐学学者来说,这是一种值得进行反思、批评,同时予以学习、研究、借鉴的后现代学术发展思路。
简介:“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研究”是指聚焦于内陆边界——国境线两侧族群音乐文化关系的跨地域比较研究。“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研究”和“跨族群一地域音乐比较研究”是在理论和实践上互补、互渗的两个相关的重要研究领域,以往的研究重点多半是放在后一方面:国外学者偏重于东南亚国家的局部性研究和比较,中国学者则注重考察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之间的音乐文化关系。新世纪以来,“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研究”开始得到重视。在云南与周边佛教音乐文化圈关系上,笔者提出有必要从中区分“地域性——原生文化层、区域性——次生文化层和整体性——再生文化层”三个层面,并结合佛教节庆活动的语境去进行研究。
简介:音乐民族志书写以共时性研究为基础平台,以“社会一个体”一维为核心,其中也或隐或显地蕴含着历时性研究的意图和任务。结合文本符号学视角看,云南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研究系统包含“当代共时研究文本〉多元历时研究文本〉共时态可读文本〉共时态可写文本”四种互文性文本类型,它们在三个层级的“元文本-对象文本”关系平台上依次展开对话交流。在此多重互文性过程中,云南与东南亚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的文本二重性、历时文化语境中由隐而显的政治边界以及当下社会语境中跨界音乐文化格局的“解构-重构”等学术话题也一一展现出来。
简介:20世纪50年代以前,南传佛教音乐与“索”调这一对重要的布朗族传统音乐类型,曾经见证了传统社会里僧、俗文化长期的紧密联系及族群/宗教/地域认同原生文化格局。从历时性角度看,半个多世纪以来,上述关系经历了多重社会与文化转型:“解构”——前三十年,紧密联系遭致解体,佛教音乐在艺术形态和基本内容上大体恢复原有的状态,“索”调则有了异常明显的变化;“重构”——其后二十年,两个乐(文)种之间产生了本土化与全球化的对立意义,新“索”传遍各布朗族地区,滋生出新的社会关系以及区域/民族认同因素;“建构”——新世纪以来,官方与民间合力,“布朗弹唱”进入国家“非遗”,起到进一步强化和建构民族/国家认同及民族自治区域文化体系的作用。共时性层面上,则出现了宗教认同与族群、区域、民族、国家等多个认同层面之间并存、冲突和调适的状况。
简介:仪式音乐表演民族志以仪式化音乐表演为对象和路径,借以观察和揭示人们在其音乐表演活动中如何经由和利用仪式表演行为,将观念性音乐文化深层模式转化为音声表象的过程和结局,并辅以必要的阐释性分析和文化反思。该类课题研究尤其关注定点、定时的聚合型仪式或仪式化表演文化活动和在场的、即时性的仪式表演行为过程;对于聚焦式田野考察活动中采用观摩、摄录方式所获取的原生性音声资料也给予特殊的重视,同时兼采通过参与、融入考察方式所获取的随机性、原生性音乐资料。在将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拓展至跨界族群音乐文化比较研究的过程中,应该结合运用以个案为中心的长期定点考察和以线索为中心的长短结合的换点、多点音乐民族志考察方法。
简介:在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的学习和教学中,笔者感觉到本专业研究生与作曲系学生在学习背景、培养思路上有许多相同或接近的地方,其高学历层次的教学都必须持有观念、理论、方法与行为、实践、过程并行的方式。此外,在对来自不同文化的各种音乐产品进行体验或聆听的接受过程中,学生们应该树立从审美体验、文化体验到学术体验的三重认知境界,同时强调实践与理论、音乐(声)产品与行为、观念的对接。故有必要在一定程度上采纳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的思维和方法体系,辅以严格、严谨的教学程序与教学方法,使学生确立起多样性音乐文化观,以取代建立在西方中心论基础之上的一元音乐艺术观和文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