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躲猫猫”事件演变为公共事件,源于公众的知情权受阻及对法律的不信任。公权力如何恰当地对待民意将面临一个巨大的挑战。网络具有脱域性,网络民意因此超越了地域性限制,能在政治或法律事件中产生巨大的舆论影响。网络时代的民意对法治建设而言有如双刃剑,有利有弊。对于当代中国而言,法律最需要的品性是人民性和运作的独立性,它们是树立法律权威必不可少的两个支点。民意应当经由合适、有效的途径进入法律实践,否则将损害法律的权威。
简介:“躲猫猫”事件演变为公共事件,源于公众的知情权受阻及对法律的不信任。因此,政府“公关”的目的应该是恢复民众对政府和法律的基本信任,应该承担“公关”任务的是政法部门而非宣传部门。在匆忙之际,公权力机关前后几次给出的不同解释使人们不得不怀疑其对于还原事实真相的诚意,舆论的洪水完全失去了航道。此时如果能够由昆明市或云南省有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组成调查组表明其公正查案的决心,那么状况必然会好得多。现代性改变了民意的发生及其存在形式,网络民意与传统民意在表达形式和对社会关系的建构上有着极大的差异。
网络时代的民意与法律应有之品性——从“躲猫猫”事件切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