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触及各个阶层、各个方面利益,应当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放在这项工作的首位。虽然各地情况不同,但乡镇机构改革应当注意几个共性问题。一要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要组织专人做好乡村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对房屋、车辆、办公用具等财物进行清理和登记。防止有人趁机构改革之机转移债权债务,变卖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逃废银行和集体债务。确实需要处理的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要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集体资产要经村民大会同意),实行公开拍卖。二要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特别是土地承包政策。严禁趁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之机把农户承包的耕地、山林、水面打乱重新分配,侵犯承包者的合法权益。对被减并乡村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包括乡村企业承包合同),要承认其合法性,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对已经到期或确实需要变更或补签的合同,也要放到机构改革结束、工作走上正轨之后再变更或补签。三要防止乱砍滥伐公私林木。
简介:党的十五大提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推进机构改革。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又作出了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重大决定,此后,国家行政机关的改革被提到各级党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笔者认为,扩乡并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机构改革的必然选择。我国现有乡镇是在原农村人民公社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行政村是在生产大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乡、村的规模都比较小,除少数人口绸密地区外,大部份乡镇约1-2万人,行政村1-2千人。一些山区县市,三五千人的乡镇占有相当比例,甚至有一些千人左右的“微型”乡镇和一、两百人的“微型”行政村。农村人民公社是一个政企合一的组织,规模小一点,便于管理和进行经济核算,在农村改革20年后的今天再保留原有乡、村规模是不可取的。一、制约经济发展。首先,行政分割零散;资源优势得不到有效利用;其次,小乡镇星罗棋布,在一定范围内难以形成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中心,难以形成规模较大、人口较集中的小集镇,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并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再次,小乡小村,人口少,经济实力薄弱,在规模生产上难以形成气候。二、造成严重浪费。首先,是财力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