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离婚原因中因外遇而导致离婚的占调查案件总数的11.98%,虽然目前已规定了遭遇家庭暴力的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我们发现农村地区的离婚案件极少附带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简介:戴维.伊斯顿将系统政治学作为一种政治学的一般理论进行探索,第三、将系统法学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进行研究,在系统政治学理论中
简介:设计一种新型的基于DSP的伺服跟踪系统,设计伺服控制系统的硬件,这种基于DSP的伺服跟踪系统相比于目前普遍应用的基于工控机的或者基于单片机的伺服系统不但在性能上有了很大的提高
简介:那种认为由于系统科学与法学存在研究对象的差别而构成系统法学研究的一个技术性难题的观点,也就是运用系统科学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和方法进行系统法学研究,既不仅要在法学研究中运用系统科学的
简介:通讯电信部门可设立专门监督机构,坚决查处发生在通讯电信部门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案件,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工作
简介:将用来为组织税收和管理税务队伍的权力,一些不良思想仍在腐蚀国家的税务队伍,也给税收职务犯罪者的权力滥用提供方便
简介:应然法实为法律正义、正义的法律,正是正义推动了法律内在价值的转换摘要,法的价值之一在于实现正义
简介:制约与监督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之一包含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制约与监督系统体现了法院与当事人、其它诉讼参与人相互之间的制约与监督,法院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的制约与监督(自系统)以及法院与其它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制约监督(内系统),民事诉讼中制约与监督的外系统即来自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外的组织和人员对诉讼活动的制约与监督系统
简介:在电业部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在查处的这几起职务犯罪案件中, 6、部分电业职工心理失衡
简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非法侵入法定的国家重要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能否构成该罪,而侵入其他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则不构成本罪
简介: 2.本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区别 如果非法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5) 一、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概述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就是指违反国家规定,由于现行刑法并未规定过失行为可以构成非法侵入特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简介: (一)参和主体基准 行政调查的参和主体基准设定为行政主体和特定相对人,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调查行为适用基准,即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基于行政职权而作出的和行政相对人实体权利无关或只涉及相对人程序权利义务的行为
简介:另一方面是应用法理学理论来解决作为法律推理支撑系统的以及一般的人工智能问题,人工智能对法律推理的模拟,法学家则可以将人工智能法律系统的推理过程、方法和结论与人类法律推理活动相对照
简介: (四)要高度重视对基层工商管理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般干部定期向单位(部门)汇报自己在行政执法、证照办理、行政收费等方面的廉政情况,根据与检察机关签署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
简介: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三、预防电力系统职务犯罪的对策,形成完善的权力约束机制
简介:东西方文明间的矛盾和冲突展现给我们的是世界 历史系统中各个基本要素(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不平衡性,世界历史的形成源于不同民族和国家的物质生产力的不均衡发展,在马克思所阐述的世界历史的形成过程中
简介: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大都直接管理和经营货币,金融系统基层机构是开展各项业务的,二、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
简介: 对本案中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杨某的行为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中实害后果的发生
简介:犯罪主体和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这一有机整体的两极,犯罪构成系统就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诸要件组成的具有特定的犯罪性质和社会危害性的有机整体,即犯罪构成的主体性 传统的刑法理论孤立地看待犯罪主体
浅析农村地区低离婚损害赔偿率问题
系统政治学对系统法学的启示
PWM调速系统中DSP的应用
系统法学研究的若干问题
预防电信系统职务犯罪的之我见
浅析税务系统职务犯罪的根源
展望法律价值系统中法和正义的关系
民事检察监督之系统定位与理念变迁
浅析供电系统职务犯罪原因及预防
试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浅谈论行政调查内在基准之系统考察
人工智能法律系统的法理学思考
工商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当前电力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其对策
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系统分析
关于金融系统贪污贿赂犯罪的调查报告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中“严重后果”如何把握
应用新方法 进行新尝试——评“犯罪构成系统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