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对宁波创建浙东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路径研究,确立了宁波建设自创区的定位,梳理了宁波的创建优势与短板。提出宁波应进一步明确自身定位,突出核心竞争力,构建融入"大湾区"的协同治理网络,充分对接国际创新资源,推进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推动龙头企业进行产业链整合,扩大民间投资,从实质上推进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提出要从加强协同领导、强化政策支持、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支撑、培育"大国工匠"等方面为浙东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简介:由浙江省科技厅、财税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统计局联合制订的《落实企业技术开发费有关财税政策及相应管理办法》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实行技术开发费所得税前换扣政策。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允许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凡账务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均可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本刊摘)浙江省技术开发费实行税前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