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交通部令2007年第7号)第2条规定,船舶签证,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根据船舶或者其经营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对符合船舶签证条件的,准予其航行的行政许可行为。其实,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宋朝,就有海事管理机构——市舶司,进行“船舶签证”——公据。
简介:最近,有机会读了《中国行政审判指导案例》,对法院审理“某建筑公司诉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责任事故批复案”这一行政诉讼案件感触颇深。该案说的是一建筑公司在承建某县安置建设工程项目中,将起重机的安装承包给无《资质证》和《上岗证》的施工队伍安装,致起重机整体倾翻,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的安全生产事故。
简介:10月9日至13日,伦敦公约和伦敦议定书缔约方年度会议在IMO伦敦总部召开,IMO主管StefanMicallef代表秘书长林基泽致开幕词。因每年有大量废弃或不再使用的玻璃纤维船被倾倒在海上,
简介:经8个缔约国签署议定书待批准或接受后,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EfthimiosE.Mitropoulos先生敦促各缔约国采取措施促使《1996年国际海上运载有毒有害物质民事责任和赔偿公约2010年议定书》(2010年HNS公约)尽快生效。该议定书于2010年4月30日通过,并在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期间开放并签署。
简介:海事调查报告,是海事管理机构对负有行政责任的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至于海事调查报告在司法审判过程中的法律效力如何,无论是立法者还是学者都尚无定论。这既不利于海事调查报告法律地位的确定,又给我国的海事司法审判带来一定的障碍:文中从一则利用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信息查找肇事船舶的案例出发,分析论述海事调查报告在海事审判中独特的证据效力,以期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公据——两宋时期的“船舶签证”
《内河交通事故调查结论书》诉讼辩惑
伦敦公约和议定书缔约方年度会议在伦敦召开
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敦促各国批准2010年HNS议定书
论《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的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