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海伦·朗基诺的批判的语境经验主义可被理解为两个版本。弱版本认为在科学实践中社会性因素必然地参与到知识论过程中。强版本则坚持一些社会性因素是科学实践中知识论过程的构成性成分。弱版本被大多数学者接受,强版本则引起许多争议。这两个版本之间存在着论证上的鸿沟,而该鸿沟是学界质疑批判的语境经验主义(CCE)的主要原因。当代认知科学中的具身进路也存在着类似的强弱版本之间的鸿沟。生成理论对强版本具身进路的辩护策略可以被借用来处理批判语境主义的强弱版本之间的鸿沟。两种对应强弱版本鸿沟策略的相似性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意味着生成进路所提供的资源可为批判语境主义提供更好的辩护。
简介:国内学界的传统观点认为,“分析法学”、“实证主义法学”、“法律实证主义”基本上是相同的概念,分析法学就是哲学中的实证主义思想运用于法学理论的产物。但以哈特、凯尔森为代表的20世纪新分析法学却是建立在与实证主义哲学极为迥异的哲学立场之上。作为一种法哲学流派,新分析法学虽然在法学上主要继承了法律实证主义的传统,但无论是作为哈特法律理论之基础的日常语言哲学,还是作为凯尔森纯粹法学之基础的新康德主义哲学,它们在哲学品格上都表现出反对实证主义哲学的特征,特别是反对实证主义哲学所具有的经验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倾向。因此,新分析法学实质上是一种反实证主义的法哲学,法律实证主义与哲学实证主义也不是同一种意义上的“实证主义”。
简介:同一个黑格尔,在不同学者眼中有着截然相反的两种形象——保守的国家主义分子和融合古代共同体主义与近代自由主义的调和主义者.特别是,黑格尔的后一种形象已成为当前学界争议的焦点,而市民社会中的贫困问题则是探讨这一难题的较好切入点.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一方面赞同导致贫困的劳动所有权所体现的个体原则,另一方面又支持市民社会对贫困的救济所体现出的共同体原则,由此引发了一桩公案——市民社会是否解决了贫困问题?对早期和晚期两种不同解决方案的回顾,表明重建于中世纪行会基础上的同业公会,被黑格尔视为一种既不同于置贫困问题于不顾的个体自由主义,也不同于实施普遍救济的国家福利主义的理论构想.
简介: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存在着三种类型的实践观,其间的根本区别主要在于对于理论与实践关系的理解,以及在这种理解中所做的本体沦预设。在第一种实践观之中,理论与实践之间只有一种外在的关联,即实践只是获取感性材科和验证认识真理性的手段。而在后两种实践观之中,这一关系则是内在的,但在第二种实践观中,实践实际上已经被理论化了,成了理论体系中的一个奠基性要素,而在第三种实践观中,理论活动则被视为实践活动的—个要素,理论被还原为了一种特别的实践活动。三种实践观对应着三种哲学思维范式:第一种对应于实体性哲学,第二种对应于主体性哲学,而只有第三种实践观才构成了实践哲学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哲学的实践转向。
简介:所谓“中止说理”,一种是强制中止.另种是自愿中止。所谓“实践智慧”主要不指前者,而指后者。当然,实际情况往往居于二者之间。概略地说,问题包括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论理哲学的活动模式,通过辩论、讨论、对话方式进行,其中说理在原则上是不被中止的;第二个层面是意识形态的活动模式,通过博弈方式进行,其中说理是被强制中止的;第三个层面是实践哲学的活动模式,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其中说理是被自愿中止的。这里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弱自愿中止,就是搀杂了强制中止要件的自愿中止,以谈判(讨价还价)为模型;另种是强自愿中止,就是纯粹自愿中止,以协商(求同存异)为模型。
简介:俞吾金教授的新著《实践与自由》和他的整个实践哲学研究体现了实践哲学的根本旨趣——爱智慧与爱自由。“文革”后,中国学界对实践的理解经过了四个演进环节,分别由四位学者所代表:艾思奇——把实践规定为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把自由规定为对必然性的自觉服从;李泽厚——提出了实践哲学的主—客体框架;高清海——用实践观点超越“唯物—唯心”的哲学范式:俞吾金——以揭示实践的自由本质为己任。俞教授把康德看作通向马克思的桥梁.通过阐发康德对“遵循自然概念的实践”与“遵循自由概念的实践”的区分.把马克思的实践概念与本体意义的自由关联起来,为中国社会未竞的启蒙事业和政治自由揭示了一种最具合法性的理论根据。在相关实践课题和思想资源长期被各种意识形态教条和学术行话所层层遮蔽的情况下,俞教授坚持不懈地为实践自由而思想,显示了一位哲人的睿智、良知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