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杨国荣、潘小慧、孙春晨三位教授提出的讨论,集中指向一个形上问题:伦理道德,为何"精神"?具体展开为三大关系的哲学追究:马克思、康德、黑格尔三大理论资源、中国与西方两大文明传统的关系;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的关系;伦理精神与民族精神的关系。马克思的"社会意识"、康德的"实践理性"、黑格尔的"客观精神",是关于伦理道德"精神"本性的三大理论资源,必须基于中国传统对它们进行创造性整合与超越。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的三位一体,是伦理道德的精神体系的形上基础,其中"体"是伦理道德的"精神"本性,"一"是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伦理精神与民族精神的统一,是伦理道德的"精神"本性及其精神哲学体系的现实性与历史性。民族—伦理—精神的概念同一性,伦理与道德的关系,"冲动形态伦理"的法哲学结构是其现实性和历史性展现的三个哲学维度。
简介:伦理道德的本性是"精神","精神"是伦理型文化与宗教型文化的共同话语,由此可以建立起文明对话的话语平台。"‘精’—‘神’"的二元构造使其概念地内在理想与现实、普遍性与民族性相矛盾,于是建立一种关于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体系,寻找其"中国气派"便必须而必然。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体系是精神现象学、历史哲学与法哲学的统一。黑格尔所建立的"伦理世界—教化世界—道德世界"的伦理道德的"精神现象学",揭示了伦理道德的形上真理,然而它只是西方精神史的历史哲学表达,并在法哲学层面"头足倒置"。伦理世界中的中国话语是"国—家"伦理实体,"中国气派"是"家国一体、由家及国"的精神哲学规律所造就的伦理世界的"亲和";生活世界或"教化世界"的中国话语是"内圣外王"的权力伦理与"义利合一"的财富伦理,"中国气派"是对国家权力"为政以德"的道德诉求和对财富"为富不仁"的伦理批判,呈现为对生活世界的道德警惕和伦理紧张;道德世界的话语体系是"义利—理欲—公私","中国气派"是"求诸己"的自强不息的精神超越。伦理世界的亲和、生活世界的警惕与紧张、道德世界的超越,三者构成的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体系和精神哲学形态的"中国气质"和"中国气派"就是:伦理乐观主义和道德理想主义。
简介:道德哲学需要注重形上和形下之间的互动、理论和历史的互动.同时,也离不开新概念的生成,在这些方面,樊浩教授的工作体现了自身的特点。从历史的层面看,在关注康德哲学的同时,也需要注意黑格尔的哲学。就对人的理解而言,辨析理性与精神构成了重要的方面:单纯地关注理性,往往仅仅偏重于人的精神的一个方面,由此不免导致对人的理解的抽象化、片面化,反之,肯定精神本身的综合性形态,则可以引向对人本身的具体理解。同时,伦理学或道德哲学归根到底要走向实践,精神则从内在的方面为走向实践提供了某种动因。在此意义上,樊浩教授对黑格尔哲学的注重以及对精神的关注无疑有其理论意义。当然,以道德形而上学的进路和构架而言,樊浩教授提到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三个环节,并且认为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三位一体,构成了道德形而上学的基本内容与构架,这一进路尚存在可以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简介:晚期狄尔泰的哲学主题乃是对精神科学的诠释学奠基,这一规划尤其体现在狄尔泰1900年的《诠释学的诞生》和1910年的《历史世界在精神科学中的建构》之中.在《诠释学的诞生》的导论和补充部分,业已出现了将诠释学从某种技术手段转换为某种哲学规划的尝试,亦即探讨对生活表达之理解的结构与特征,但诠释学在此仍然是对持久固定的文本的解释和阐释.这一诠释学奠基方案在1910年达到了高峰.在《历史世界在精神科学中的建构》中,狄尔泰详尽阐释了自然科学与精神科学的区别,阐发了精神科学的独特结构,亦即生活、表达与理解之关联,最终落脚于客观精神和效果关联.客观精神是人类生存于其中的超个体的文化世界,使人们对他人的理解得以可能,保证了理解的客观性;效果关联则刻画出精神世界的根本特征,它塑造了客观精神,使其成为精神科学的对象.只有在此基础上,对精神科学的诠释学奠基才是可能的.
简介:大数据和机器学习在医学研究领域获得越来越多的应用和关注.人体作为复杂的生理和演化系统,具有开放性、不确定性、非线性、多层次性、动态性、突现等特征.从复杂性哲学的视角出发,分析了人工智能医学在方法论和认识论上的优势和问题.人工智能医学可以利用海量数据,搜集复杂的特征信息,发掘并识别多种变量之间的相关性,通过机器学习捕获数据中的复杂与非线性关系,克服还原主义的局限,消除不确定性,提高预测的准确性.疾病过程所体现出的动态复杂性和过程敏感性,复杂系统的不确定性和突现特征,使得人工智能医学对疾病和治疗状态的预测和长时段的预测难以实现.人工智能利用相关性所做的预测,虽然准确,但因为因果解释的缺失和路径依赖,不能直接用于临床上的医学照料,需要医生具身的临床经验和知识辅助判断.治疗的临床情境的重要性与数据化上的困难,也给当前人工智能医学实现从精准预测到有效治疗带来了挑战.
简介:樊浩先生近三十年的学术生涯,从其所确立的旨趣、铸造的品格到创设的论题皆别具一格,蔚为伦理学领域之一大景观,其中又以"伦理精神"的申述与阐发最为别具匠心。伦理精神不是对伦理精神化或精神伦理化的简单解释,而是以此达成对人类精神终极追求的探寻,即探究伦理精神作为"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之至善究竟对人类文明发展意味着什么;切近而言,即是中国伦理精神对中国现代社会形态具有何种意义。对此,樊浩先生不惜运用一种近乎偏执的"文化战略"之深沉笔触、势大力沉的理论思辨和"顶天立地"的担当意识来展开其思考,为此所展开的对于全球化背景下"文明冲突"的伦理省思、韦伯创制"理想类型"之伦理范型的方法论超越、黑格尔精神哲学形态方法的批判性借用、生态哲学借以建基的"价值生态"的方法论发越等,都被创造性地融入"伦理精神"主题的卓越运思当中。显然,樊浩先生的伦理思考不是对伦理世界的单纯观照与直观映射,而是通过伦理世界进入到对整个精神世界的哲学反思。他新近指出的人类文明必将以"伦理共和"的方式完成自身多样性体系建构这一观念,再度反映出这一致思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