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受日本大正初期民主主义思想的影响,大正中期的社会思潮开始向社会主义方向转变。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本间久雄首先明确提出了"民众艺术论",并强调艺术家创作的对象,要将重点放在人数最多的下层阶级和最底层的工人阶级身上,要创作能够为工人阶级所接受的,并能起到教化作用的民众艺术。针对该主张,大杉荣提出了民众艺术要来自民众、为了民众、为民众所有的艺术理论,并强调其斗争精神。加藤一夫在赞同大杉荣主张的基础上,提出民众艺术是觉醒的民众的新思想和真实感情的具体表现,并且要具有为了自己的思想、感情、生活而奋斗的战斗性。通过民众艺术论争,在大正时期诞生了早期无产阶级文学的萌芽,并对我国早期无产阶级文学理论的诞生产生了较大影响。
简介:进入现代社会以来,艺术生态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艺术体制的变革主要体现在艺术由附庸于宫廷、教会进入艺术市场。艺术突破了服务于宫廷和教会事务的艺术职能,由从属于政治和宗教的附庸地位中挣脱出来,开始了追求自身独立的发展历程;而艺术在新的艺术体制中,或者更确切地说在艺术市场中又陷入了另一种命运,艺术法则被笼罩在市场法则之中,在争取自我立法的征途中,艺术落入了另一种他律的框架。因此,艺术之于体制既是力图'突围',却又无可避免地走入被'收编'的宿命。从艺术自律的视角对艺术与体制之间关系进行研究,已经不单单是对艺术自律观念的弘扬,更是在艺术史的纵向生成中观照自律性问题中的悖论。
简介:乌·金德霍伊泽尔(UrsKindhauser)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1982—1987年间分别出任联邦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大法官职务和联邦高等检察院独立检察官职务,1987年任弗莱堡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1992年任罗斯托克法学院首席院长。自1995年起任波恩大学刑事法学研究所所长,现为波恩大学法律—国家学学院的首席院长,兼任刑事诉讼法学所、法哲学所所长。自1980年以来先后以德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学术专著10余部。其中学术专著《故意行为——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探究刑法当中对行为的理解》和学术论文《安全刑法:风险社会的刑法危险》产生重大影响,预见性地提出社会的危险因素是人类自身,并且提出要对恐怖主义实施提前预防。他的著述在关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产生巨大影响。2005年3月18日,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薛晓源先生与波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国良先生联合采访了乌·金德霍伊泽尔教授,宾主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学术对话,现将录音整理发表,以飨读者。教授您好,很高兴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此次采访的主题是:在法治时代如何规避和化解危险与风险。我们知道1986年前苏联爆发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举世震惊;同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教授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最近他又提出全球风险社会理论,引起了学术界巨大的反响。在一个全球化时代,在一个法治普适的时代,作为一个著名的法学家,从法学的角度您是如何理解风险与危险的?
简介:20世纪60年代后期的抗议运动中,赫伯特·马尔库塞是人尽皆知的关键性人物。他游遍欧洲,会见和平活动家和学生领袖。1967年,他在伦敦宣讲了一个理论:社会可以是件艺术品。这在当时是一个颇有些奇怪的说法,因为不论是在美学领域还是在政治领域,艺术和社会通常被认为是对立的。但是,马尔库塞论证说,一个新社会的存在,不但需要被创造性地想象,而且还需要一种新感性和新意识。后来,他论证道,美——美学研究的传统对象——被彻底地从主流社会的压抑中分离开来,美阻断了这种压抑,并提供了对于记忆中自由的一瞥。本文将把马尔库塞的思想置于这一时期的时代背景及其反传统文化的背景中加以考察,并概括出他的论述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