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乌·金德霍伊泽尔(UrsKindhauser)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1982—1987年间分别出任联邦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大法官职务和联邦高等检察院独立检察官职务,1987年任弗莱堡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1992年任罗斯托克法学院首席院长。自1995年起任波恩大学刑事法学研究所所长,现为波恩大学法律—国家学学院的首席院长,兼任刑事诉讼法学所、法哲学所所长。自1980年以来先后以德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学术专著10余部。其中学术专著《故意行为——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探究刑法当中对行为的理解》和学术论文《安全刑法:风险社会的刑法危险》产生重大影响,预见性地提出社会的危险因素是人类自身,并且提出要对恐怖主义实施提前预防。他的著述在关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产生巨大影响。2005年3月18日,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薛晓源先生与波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国良先生联合采访了乌·金德霍伊泽尔教授,宾主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学术对话,现将录音整理发表,以飨读者。教授您好,很高兴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此次采访的主题是:在法治时代如何规避和化解危险与风险。我们知道1986年前苏联爆发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举世震惊;同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教授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最近他又提出全球风险社会理论,引起了学术界巨大的反响。在一个全球化时代,在一个法治普适的时代,作为一个著名的法学家,从法学的角度您是如何理解风险与危险的?
简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提出,基于中国需要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传入并传播。回答为什么要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回答"中马化"(即中国需要马克思主义)与"马中化"(即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的问题。在马克思主义传播中国化中,"中马化"是"马中化"的出发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合乎逻辑的发展,是从马克思主义传播中国化的"中马化"与"马中化"推进到马克思主义运用中国化的"马化中"与"中化马"。"马化中"即马克思主义"化中国","中化马"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中化马"是"马化中"的立足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要最终推进到马克思主义创新中国化的"化马中"与"化中马",即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民族化、时代化。中国实践对马克思主义的检验和发展,通过"化马中"与"化中马"把中国经验转化为大众化马克思主义、民族化马克思主义、时代化马克思主义。"化中马"是"化马中"的落脚点。
简介:过去,由于受卢卡奇和苏联教科书体系的影响,我国学术界对异化(Entfremdung)、拜物教(Fetischis-mu$)、物象化(Versachlichung)、物化(Verdinglichung)等概念没有做严格的区分。但是,黑格尔和马克思都曾区分过“物象”(Sache)和“物”(Ding)概念。在马克思那里,物象化和拜物教基本上同义;物象化不同于异化,它属于一种复杂的社会关系结构,异化则是一种主客关系结构,从异化到物象化意味着早期马克思思想框架的转变。卢卡奇、广松涉、平子友长虽然都讨论过物化概念,但如何定义物化还没有定论。今天,我国学术界应该将这些概念区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