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乌·金德霍伊泽尔(UrsKindhauser)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1982—1987年间分别出任联邦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大法官职务和联邦高等检察院独立检察官职务,1987年任弗莱堡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1992年任罗斯托克法学院首席院长。自1995年起任波恩大学刑事法学研究所所长,现为波恩大学法律—国家学学院的首席院长,兼任刑事诉讼法学所、法哲学所所长。自1980年以来先后以德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学术专著10余部。其中学术专著《故意行为——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探究刑法当中对行为的理解》和学术论文《安全刑法:风险社会的刑法危险》产生重大影响,预见性地提出社会的危险因素是人类自身,并且提出要对恐怖主义实施提前预防。他的著述在关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产生巨大影响。2005年3月18日,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薛晓源先生与波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国良先生联合采访了乌·金德霍伊泽尔教授,宾主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学术对话,现将录音整理发表,以飨读者。教授您好,很高兴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此次采访的主题是:在法治时代如何规避和化解危险与风险。我们知道1986年前苏联爆发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举世震惊;同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教授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最近他又提出全球风险社会理论,引起了学术界巨大的反响。在一个全球化时代,在一个法治普适的时代,作为一个著名的法学家,从法学的角度您是如何理解风险与危险的?
简介:马克思对政治的分析大致可从政治社会学、政治人类学、政治经济学、政治伦理学、法哲学、阶级分析,以及政治设计和政治理想等方面来了解。政治社会学分析是在对社会整体进行把握时分析社会经济结构和经济关系,分析社会政治生活、政治组织和政治行为及其历史;政治人类学分析重在探寻人类自原始社会以来各民族国家的历史,结合社会经济的发展去研究人们的社会管理、政治行为和政治组织;政治经济学分析是对政治进行经济分析,剖析政治在总体上对生产的服务作用,揭示政治与经济的不可分割的联系;法哲学分析是通过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从法理上探讨法的产生和作用;政治伦理学分析是研究社会政治制度、政治社会的道德准则、政治与道德关系及其发展规律,以及对社会制度的正义性的评价;阶级分析是把生产关系、所有制同国家联系起来考察时,看到国家的阶级属性,看到处于一定生产关系中的各社会阶级为着自身的经济、政治利益彼此间进行的阶级斗争。由此出发,从工人阶级的共产主义运动着眼,马克思及恩格斯提出了实现共产主义的政治设计和政治理想及其实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