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遵循以生言性的路径,《荀子》以情欲为人性之本,将人性论与形而上相剥离。由于人的欲望具有共同性,在欲多物寡的情况下,人性之"恶端"必然勃发。"恶端"是客观的,但它不是"原罪",也不是人性中的一个部分或因素,而是一种诱因,一种在客观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的必然趋势。《荀子》由自然性的性伪分导出社会性的性伪合,再由性伪合而申礼治,其人性论的实质是性有恶端可化论。在《荀子》,化性起伪的"化"不是改变而是教化之意,性伪合依旧立足于性伪分。
《荀子》人性论的实质及逻辑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