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从湛若水对“随处体认天理”、“以自然之功夫合自然之本体”、“勿忘勿助”这三个重要主张的阐释出发,指出湛若水对自身学问归属有着自觉而深刻的认识,在接续白沙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扩充其内在意蕴与现实指向,因而极具意义和价值。
简介:20世纪中国历史有三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帝制终结的1912年,新中国成立的1949年,以及改革开放的1978年。这些时间节点,一方面将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划分为不同阶段,有助于揭示历史发展的变化性和阶段性;另一方面,又多少遮蔽了不同历史阶段的某些共相特征,使人们不易见到历史发展的整体性和延续性。其中最难逾越的是1949年这一分水岭,它又和历史学与社会科学(尤其是政治学)的学科畛域交织在一起,使情形变得更加复杂。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研究者开始意识到跨越时间界限、突破学科畛域对于全面、深入地理解20世纪中国历史的重要性,并作了有益的尝试。哈佛燕京学社为此举办以“再思1949年分水岭:政治学与历史学的对话”为主题的工作坊,邀约来自中国、美国、德国、日本的十余名政治学者和历史学者,围绕相关的经验研究和理论方法展开了深入讨论与交流。鉴于工作坊取得的巨大成功,并为扩大跨时段、跨学科研究路径在中国学界的积极影响,特将会议纪要完整刊发于此,以飨读者。
简介:通行本第八章“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一句在马王堆帛书《老子》甲、乙本中分别写作“水善利万物而有静”和“水善利万物而有争”。对此,有学者认为,帛书甲、乙本均为误写,《老子》原文当从通行本作“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亦有持不同意见者认为帛书《老子》并非误写,乙本中的“争”字乃甲本中“静”字的假借,《老子》原文当如帛书甲本作“水善利万物而有静”。关于此一问题,新近发布的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老子》(以下简称北大《老子》)为我们提供了新的线索。本文以北大《老子》为参考,并参照其他《老子》版本,对此句作出了新的探讨。通过对比与分析,文章认为,此句本应作“水善利万物而有争”。但因其在字面意义上似与《老子》思想相抵牾,在文本流传过程中,最终被改作了“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另外,通过考察《老子》第八章在文本流传过程中的变化,文章亦将《老子》文本的发展与演变作一探究。
简介: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目前学界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研究不多,对其法律性质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因此,厘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加以规制,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具有行为性质上的不确定性,并非是一种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是属于非类型化行政行为的范畴,其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两种基本形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在日常检查中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是法律法规设定的职权,不仅不构成越权,而且是其职责之所在。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控制。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发布,除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外,至少需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就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尽可能规定出详细的授权范围以及完善的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救济等,以便尽可能使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