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长期以来,学界较多注意到了来知德的易学贡献,却少有人关注和阐发来知德的儒学思想,遑论来氏学术的整体逻辑。事实上,来知德首先是一个儒学理论上颇有自得之处的大儒,其次才是卓有建树的易学大家,而贯穿其儒学和易学的理论基础则是太极之学。来氏太极之学以理、气、数三概念为基础展开哲学建构,简言之,理为本体,理不离气,有气则有数,理气数结构是宇宙万物的存在方式。太极之学进入来氏儒学论域,既以理、气、数解释宇宙、社会和人生,又以理气存在论为基础展开理欲之辨,进一步提出格物克己、躬行明德的修养方法,并指出天理流行境界为修养归宿。太极之学进入以来氏易图学、来氏易象学和来氏义理易学为基本构成的来氏易学论域,太极之理成为来氏义理易学的目标和归宿,太极之气成为来氏易图学、来氏易象学的基础,太极之数(象数)成为来氏易象学的建构基础和基本内容。而从思想渊源看,来氏太极之学整合并发展了邵雍太极观和朱熹太极观,在中国传统哲学史中具有一定的意义。
简介:韦伯对儒家合理性的判断是含糊的。哈贝马斯认为合理性有认知和伦理两个方向,儒家文化有认知合理化潜力,但他没有考察儒家文化的伦理合理化。分析韦伯和哈贝马斯的合理化概念得出社会学合理性分析框架:即经验普遍准则的确立或知识论证之主题和主客体关系之预设。不同社会学合理性其预设和知识性质不一样。既有主客对立和客观知识的对客观世界认知取向的工具合理性,也有主客对立和外在规范知识的对社会世界伦理取向的形式合理性和策略合理性,还有主客统一和内在规范知识的对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伦理取向的交往合理性。儒家文化是伦理文化;天人合一是其预设;重内在主观知识,轻外在客观知识是其特点。伦理文化缺少主客对立,无法建立客观知识和外在规范知识,客观世界的认知合理化和社会世界的客观伦理合理化潜力低;但其建立起主观的内在规范知识,具有一定的主观伦理合理化潜力。儒家文化在认知和伦理两个方向都具有合理化潜力;且由于其入世态度,其合理化得以实现。希腊哲学和基督教分别在认知和伦理上合理化潜力高,但直到宗教改革赋予其入世态度,其合理化潜力才得以实现。
简介:<正>《论语·阳货篇》记载孔子谈诗(指《诗经》,下同)的一段话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又《泰伯篇》云:“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其中关于“诗可以兴”“兴于诗”的“兴”义,古今学者多有分歧。“诗可以兴”的“兴”,何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曰:“兴,引譬连类。”朱熹《四书集注》曰:“感发志气。”“兴于诗”一句的“兴”,《集解》引包咸注:“兴,起也,言修身当先学诗。”现代学者对“兴”的解释也不尽一致。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一卷本》对“诗可以兴”的“兴”义,采取朱熹的解
简介:从诠释学观点考察汉代新经学的建立和性格特征,可以证知,董仲舒《着秋繁露》新儒学哲学、人学体系的建立,是汉代新经学得以成立并成为汉代政治、伦理、道德、学术之全面指导思想的关键。董仲舒所以成功,除了政治和时代的风云际会,实有赖于其抓住了“人”这个根本,喊出了“人为贵”的响亮口号,并成功地完成了对先秦诸家学说的综合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