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以儒、道、墨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哲学中占统治地位的核心思想无疑是内涵无比丰富的'天人合一'观念。但这个足以代表中国哲学核心思想的'天人合一'观念在当代并没有彰显出其丰富的内涵和价值。中国哲学必须意识到,所谓'天人合一',本质上是人的'身心合一';'身心合一'是'天人合一'的基础;'身心合一'就是'天人合一'。身心分离的具体表现是'身先于心',即心被身远远地抛到了后面,当身先于心自然地成熟,达到了'生理青春期',具有了自我创造、自我复制的能力时,而心却由于'知障'的遮蔽仍处于无知、无明状态;所谓'身心合一',即心要急起穷追,使自己也像身那样成熟起来,拥有精神生命的自我创造、自我复制能力而与身并驾齐驱,达成身心二元分裂的和解,否则,人必'役于身''役于物'。中国哲学的这种自我意识是它完成自我超越和新生的必由之路。笔者想在简单梳理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思想的基础上,以现代人生哲学所提出的一个创造性概念——'精神青春期'为撬板,予'身心合一'观念和'天人合一'观念以全新的阐释。如是,则'天人合*朱鲁子(1961~),男,山东胶州人。南开大学哲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哲学博士,研究方向:现代人生哲学、美学、宗教学。本文系2016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电影中的环境意识流变研究'(16BC037)之阶段性成果。一'观念无与伦比的意义和价值将得到充分彰显。可以期待,这一观念必将成为一个普遍的人类哲学范式。
简介:我国正步入公民社会,公共生活伦理应当成为我国当前社会道德建设的重心。公民自治既是公民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道德的重要特征。因此公民社会里公共领域的道德建设也应从公民道德自治这一实际情况出发。公民社会的另一个特征是公民自愿组织的出现与存在。这些组织具有特定的伦理功能。这些功能表明这些组织既是公民道德实现自治的平台,也是我国公共生活领域公民伦理建设的主要途径。
简介:以道德为基础来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不仅求所立之法为体现基本道德精神的良法、善法,还将道德理念、道德价值、道德追求等贯穿于执政、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真正发挥道德对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在立法环节,将道德价值和精神渗入立法过程的始终,保证所立之法都为良法;在执法环节,培育执法者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使之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在司法环节,促使司法工作者将公平正义作为首的道德价值追求,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自觉树立道德信仰,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在守法环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源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构建全民守法的道德基础,凝聚全民守法的道德共识,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坚实的群众道德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