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运用结构一功能分析方法.以国家公路应急预案体系为案例,从历史性视角出发,对中国应急预案体系形成过程中的结构约束与功能选择进行了因果分析,揭示了中国应急预案失效的内在原因。本文发现,由于中国的应急预案体系在“立法滞后、预案优先”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过程中,受到了“一案三制”综合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内部结构的制约,使得应急预案体系虽然具有加强预防与准备的正功能,也不可避免地具有保持应急行动灵活性、成为应急管理的免责工具的潜功能、反功能。本文建议,要以依法行政和属地管理来破解“立法滞后、预案优先”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过程中的结构约束。与之前从表面问题或技术设计视角出发的研究不同的是,本文首次采用结构一功能分析方法,聚焦于整个应急预案体系,而非单个应急顸案,讨论了应急预案在中国情境中失效的结构因素,并且通过中层理论建构了应急预案体系结构与功能之间的一般性命题。
简介:取消农业税后,全国农村开始了多轮、全方位的乡村体制改革。从我们近年来在全国农村调查情况来看,乡村体制改革在很多方面过急过快,很多时候缺少对改革方案的深思熟虑,不顾实际情况一刀切的问题也很严重。当前乡村体制改革存在的最大弊病是缺少对乡村基层组织性质的理解,从而将乡村体制改革变成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改革,其原因主要是缺少对中国农村基层组织性质及其功能的认识。我们通过分析当前中国农村基层组织的功能,农村基层组织体系所面对的农村社会本身的特征以及农村基层组织的性质,以此反思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经验教训。
简介:在"结构功能主义"权力分立观看来,政府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分别是一种政治性、法律技术性和兼具政治性与行政技术性的权力;为了实现相应的政府职能,这些权力应当由相应的政治性的机关(立法机关)、法律技术性机关(司法机关)和兼具政治性与行政技术性的机关(行政机关)来行使;为了保证各政府机关能够"称职"地行使相应的权力,各政府机关的组成人员、运作规则应当具备不同于其他机关和人员的制度设计。尽管当今世界各国存在国家性质和政权体制的不同,但是三种权力的性质却是永恒不变、超越国家界限和超越意识形态的。我国当前权力机关(民意机关)和司法机关(法院)的行政化倾向不利于国家职能的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