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13 个结果
  • 简介:税收是法国在印度支那推行的殖民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梳理了法国海军殖民地部的部分税务档案,认为法属印度支那的税收体制具有如下基本特征:税收名目多,税额重:在直接税征收上一直推行“集体纳税人”制和包税方式;在间接税征收上长期奉行以鸦片和盐酒专卖税为主的政策。这一具有浓厚殖民主义色彩的税收体制是法属印度支那畸形单一经济结构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

  • 标签: 法属印度支那 税收体制 殖民主义
  • 简介:外语学习的过程是内化语言规则体系的过程。只有通过进行各种类型的运用目标语的交际活动,才能促使和加速内化的实现。为了最大限度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进积极思维,并在课堂内提供尽可能多的准交际活动机会,提出包括以下三个阶段的教学程序:从语篇的交际属性入手,立足于篇章整体,引导学生预习;采取讨论──启发──讲解的方式,对课文进行宏观分析──微观分析──总结归纳的处理;操练同综合运用相结合,促进语言习得。

  • 标签: 教学法 外语学习过程 二语习得 内化 教学程序 宏观分析
  • 简介:为了有效地统治已征服地区,掠夺西伯利亚的毛皮资源,俄国政府在西伯利亚地方建立了税收体系,制定了一系列税收制度,征收的税种主要是实物税、关税和赋税.

  • 标签: 西伯利亚 俄国 税收制度 实物税 关税 赋税
  • 简介:独立后,印度继承英殖民政府做法,按照现代税收制度征税,并通过宪法,将中央与各邦间权力明确划分,在中央和地方间实行财政分税制。其特点在于:一是设置中央税、地方税及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二是注重用“因素法”对中央财源进行转移分配。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印度社会经济发展稳定,但也出现某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经济发展。因此1990年代以来,印度不断对其进行调整和改革,使其在经济改革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 标签: 印度 财政税收 发展 改革
  • 简介:印度财政税收管理的基本特征斯文MAJORFEATURESOFFlNANClALMANAGEMENTININDIA¥SiWenThearticlediscussesindetailthefivemajorfeaturesoffinancialmanag...

  • 标签: 印度政府 中央政府 财政收入 财政赤字 财政税收 货物税法
  • 简介:<正>1985年,香港的通货膨胀率是80年代的最低点,恒生物价指数仅为3.95%。此后,通货膨胀率直线上升,到1989年恒生物价指数升至9.8%,而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以每月平均支出2000—6499港元家庭为调查基础,约占香港城市总住户的50%)突破了10%大关,达到10.1%;乙类消费物价指数(以每月平均支

  • 标签: 通货膨胀率 财政税收政策 消费物价指数 香港 80年代 最低点
  • 简介:近年来,中国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步伐不断加快,合作领域日益拓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标志着我国在参与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本文在比较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的基础上,借鉴欧盟税收协调的经验,提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步骤和主要内容,并重点分析了税收协调的效应,最后据此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 标签: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税收协调 区域一体化
  • 简介:2013年1月,菲律宾就南海争端向中国提起强制仲裁程序。中菲两国接受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强制仲裁的义务,因而菲律宾启动南海争端的仲裁程序无需中国同意。但是,菲律宾启动该仲裁程序,违反了中菲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达成的共识,存在法律适用错误,中国有正当理由不予接受。中国的不接受在强制仲裁程序中只意味着对仲裁庭管辖权的初步反对,却不能阻止仲裁程序本身的进行,因而中国积极参与仲裁程序肯定比消极对待更能收到积极的效果。因此,中国应该参与仲裁庭的组建,并与菲律宾积极谈判和协商,争取终止仲裁程序。如果仲裁庭最终建立起来,则中国应出席仲裁庭,坚持反对仲裁庭的管辖权和可受理性。按照“南方蓝鳍金枪鱼案”裁决的推理与裁定,仲裁庭最终应该裁定对中菲南海争端没有管辖权。

  • 标签: 中菲关系 南海争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强制仲裁程序
  • 简介:鸦片税收专卖承包制一度被认为是华侨剥削印尼人民的罪证,19世纪末爪哇社会出现反鸦片风潮,殖民政府借机以鸦片公营专卖局取代了鸦片税收专卖承包制。本文作者指出,以公营代替私营,殖民者的最终目的在于从华侨手中夺过经济大权以获取更高的利润,华侨始终不过是荷兰殖民统治的工具。

  • 标签: 鸦片 税收承包 华侨 荷兰殖民者
  • 简介: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单独处理案件管辖权问题是对《公约》附件七仲裁实践的延续,是它在中国拒绝参与的情况下对待中国反对其管辖权意见的最明智选择。这种程序对仲裁庭本身和菲中两国具有潜在重要影响。仲裁庭对菲律宾的某些诉求享有管辖权的裁决延续了案件实体问题程序。中国的一个适当选择可能是参与这个程序,菲律宾的一个正确选择应该是与中国谈判达成一个共赢的解决方案,单方面或者与中国共同申请终止仲裁程序

  • 标签: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 管辖权程序 实体问题程序 政策选择
  • 简介:国际法律程序包含了司法程序和仲裁程序。在上述程序中,国际司法程序中的法官和国际仲裁程序中的仲裁员的个人因素都或多或少会在法律活动中产生一定影响。国际司法程序的法官具有独立性,需宣誓只效忠法院或法庭,但其独立性是相对的,选举阶段的政治因素以及当选后法官的国籍、思想、观念都会影响他/她对案件的处理;国际仲裁程序的仲裁员的独立性较之国际法院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等国际司法机构的法官更显不足,争端当事方指定的仲裁员往往代表其利益,维护其立场。在国际法律程序中,法官和仲裁员会在程序规则的制定、传唤证人或专家及视察涉案地点、收受证据、查明事实和法律、对判决结果发表个别意见和反对意见等诸多法律环节拥有一定权利并发挥一定作用。了解和掌握上述法律程序以及法官和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对于中国已卷入的菲律宾发起的强制仲裁案件以及未来的潜在案件会有所帮助。在中国暂未参与仲裁程序,而且放弃指派仲裁员的情况下,对仲裁员因素的研究有利于监督和避免不利于中国的人为因素的影响,同时一旦中国在未来以某种形式参与到仲裁程序时,需在规则范围内去发挥和制造有利于中国的人为因素的影响。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国际法律程序 法官 仲裁员
  • 简介:本文试图估计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通常称为CLMV国家[即“柬老缅越”])在加入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后由于实施共同有效特惠关税(CommonEffectivePreferentialTariff[CEPT])制度而遭受的税收损失,并建议它们采取适当的政策来弥补这些损失。显而易见,除了与众不同的缅甸以外,其余的CLMV国家都肯定会由于实施该制度而损失大量向东盟国家进口产品征收的关税收入。然而,所有CLMV国家的政府总收入(税收和非关税收入)却可能会大大增多,尽管共同有效特惠关税的税率降低了。因此,本文认为,尽管这些国家的税收暂时减少了,但它们还是应该继续致力于充分实施共同有效特惠关税制度。

  • 标签: 税收损失 经济一体化 过渡性 东南亚 东盟自由贸易区 特惠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