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计划与合同是合同法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课题。可是,我们的计划与合同还是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套理论体系。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强大地冲击着原有观念,计划与合同的理论与现实中的改革实践正发生着猛烈的撞击。为此,本文以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拟在为计划、合同正名的同时,求得计划与合同关系问题上更科学的论证。一、社会化生产的特点决定了计划是调整社会主义宏观经济不可缺少的手段过去,理论界一直视计划为姓“社”与姓“资”的重要区别点之一。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
简介:腐败,就是拥有一定职权者违反法纪规定或违背职业道德、职业良心为自己捞取非职权范围所规定财物、好处及享乐的行为和违反科学主决策或不尽职、不尽责而给党的事业、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笔者认为.腐败现象大体上可分为三种色彩:第一种紫色腐败,亦称“决策腐败”.表现为位高权重者并非为满足个人私欲的随心所欲决策或决策后以不作为的态度给党的事业、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在生活中,紫色腐败现象比比皆是,譬如某项重大工程项目的失误,国有资产因改革行为和操作行为而流失;因企业领导人的故意或非故意行为而走向衰败破产等等.紫色腐败所造成的结果一般不予追究或无法追究,它本身是一种领导行为.它的出现可能是因为违反科学民主决策而导致,可能是决策者、领导者或操作者因知识不足、预见性不强或缺乏经验而导致,可能是不尽职不尽责的不作为行为而导致.大者,将影响国家发展和国计民生;小者,也将在一定区域和范围带来灾难性影响.由于它的后果并不一定具有蓄意性或谋私
简介:“学”在《老子》中虽只出现过三次,但内涵丰富,关系到老子的核心思想“道”论以及“道”、“德”的关系问题。此三处“学”含义各不相同:“绝学无忧”之“学”是世俗之学,即老子着力批判的外学之伪;“为学日益”之“学”是学落到经验层面的道——“德”;“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是前两处“学”的综合,前一个“学”是指对“德”的学习,后一个“学”是世俗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