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著作权的本质是一种私权,对著作权的保护就是对著作权人智力成果的认可。著作权人对智力成果的专有和公众对文化信息的需求间的矛盾,构成了著作权人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冲突。如果著作权人权利过大,则会损害社会公众获取智力成果的利益,不利于文化交流与传播。如果著作权人利益过于限制,则将导致著作权人创作的积极性降低,也不利于文化的繁荣。所以著作权制度目的是平衡二者利益。网络技术出现前,传统的著作权制度对于著作权权利保护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保护并未产生太大问题。但网络技术出现后,它具有信息传播速度快、复制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使传统的著作权制度受到冲击,让著作权人利益面临挑战。我们需要探索新的利益平衡机制,一方面,保护著作权人权益,鼓励著作权人积极创造;另一方面,保证社会公众能够获取这些作品,使文化智力成果能够被社会公众所共享,来促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简介:网络赌博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在网络上兴起的赌博方式,它是传统赌博的延伸,但又有其独特的存在形式。网络赌博是否合法,世界各国对它有不同待遇,例如新加坡、菲律宾是放开赌博业的;也有禁止赌博的国家,例如泰国、日本。在某一个国家内部不同地区对待赌博行为也有不同处理方式,例如我国大陆地区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而在我国澳门博彩业则是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在美国,也不是全线放开网络赌博,截止2013年美国有三个州将网络赌博合法化。本文试图分析网络赌博的发展历程和世界主要国家及地区对网络赌博的不同态度,针对我国目前网络赌博行为愈演愈烈的趋势,为司法实践处理此类行为提供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