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体系"与"法律体系"的思想源远流长。从近代早期直至19世纪"非欧几何"诞生之前,严格的公理化—演绎性体系模式一直居于主导地位。20世纪以来法学领域逐渐反对法律公理(规则)的演绎方法,而转向价值论—目的论上的"内部"体系模式。当代法律理论则从规范论—道义论层面对上述两种模式加以重构,提出了规则—原则相结合的法律规范体系模式。其中,法律规则与规则之间根据逐级授权关系形成了特定的层级构造;法律原则与原则之间则形成了抽象的、没有绝对优先关系的客观价值秩序;此外,法律规则基于特定"形式原则"的支撑,通常优先于法律原则。由此得到的法律体系具有规范性、程序性与动态性,兼顾了规则的确定性与原则(价值)的开放性特征。
简介:1案例资料王某,男,26岁,保安.某年12月28日7时许,在卫生间刷牙时,突然倒地死亡.尸体检验(死后6h):尸长186cm,体型瘦长,四肢细长,双脚拇趾内收,其余四趾呈杵状趾、屈握状(见第19页彩图1).心包外观饱满、青紫色,剪开心包腔积聚暗红色血液500ml,心脏重360g,左心室壁厚2cm,右心室壁厚0.4cm.主动脉根部内膜上有一横行破裂口,长2cm.破裂口对应的主动脉外膜上有一圆形破裂口,长2cm,与心包腔相通.升主动脉壁被分隔成大小不等的囊腔状,升主动脉腔扩张,周径10cm.肝脏1400g,在肝脏脏面、左右肝叶交界处左肝上有一个小舌状的肝叶,宽1.5cm、长3.5cm,肝右叶增大、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