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发展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现实意义随着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兴起,金融领域的竞争日趋国际化,为了使本国的金融机构在全球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大多数国家都相继放松了金融管制,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的业务渐趋融合,混业经营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而我国金融业目前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从而使得我国金融机构规模偏小、创新能力不足、整体竞争力较差。加入WTO以后,中国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将逐步扩大,大批外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将会以独资或者合资的形式出现,几乎是单一资本、单一业务范围的中国金融业将如何面对这些以混业经营为背景,实力雄厚、技术领先、管理科学的"金融航母",
简介:为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登记工作,保证司法鉴定机构的仪器、设备达到所从事鉴定业务的基本配置标准和要求,根据《全国人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五条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司法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暂行)》。2006年11月29日,司法部下发了该配置标准。该配置标准按照鉴定类别逐项分别提出仪器设备的配置要求,既是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工作的具体标准,也是检查、评估的依据。对于申请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达到该配置标准中对所申请鉴定项目仪器设备要求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登记;对于配置标准公布之前已经登记并公告的鉴定机构,应在一定期限内达到配置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