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美国原创性的案例法构成了其原创性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Burrow—Giles案强调原创性的作品是智力创造的产物,是思想和观念的表现;Bleistein案建立了原创性判断的个性理论和“美学不歧视原则”;Alfred案确认并适用了Bleistein案有关原创性的判断标准,即考察作品中是否显现出作者的个性;Gracen案确认了演绎作品的原创性标准,即演绎作品同原作品之间存在实质性的区别;Feist案具有重大意义,确认原创性是一项宪法性的要求,否定了额头出汗原则,确定原创性的含义是独立创作加最低限度的创造性,确立了汇编作品的原创性标准,即汇编作品在事实的选择、协调或编排方面是否具备最低限度的创造性。
简介:TheDAO事件引发了人们对于法律与代码的关系思考,代码世界不可以脱离法律的规制,法律治理应当与技术治理有机结合,法律治理优先于技术治理,且技术治理不可突破法律治理的框架.作为域外兴起的新领域计算法律学,其发展经历了计量法学、旧计算法律学和新计算法律学三个阶段,正伴随着区块链等新技术发展而不断迭代升级.未来的计算法律学从架构上应当优先选择私有区块链,并进一步强化智能合约法律化.计算法律学核心难点在于法律本体的代码化,具体表现为法律条文的语义处理、合同文本的代码化、法律推理分析等多个内容.中国的计算法律学,需要落实到中国法律本体问题的研究上.
简介:随着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地位的日益提高以及中国经济的崛起,中国迫切需要对知识产权进行法律保护,尤其是重视法律的实施效果。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面临巨大的挑战,特别是来自互联网的挑战。在互联网法律实施过程中,著作权方面会出现哪些规制问题,哪些监管矛盾亟待解决,是网络世界面临的巨大新挑战。论文针对服务提供者的责任限制、对侵权IP地址的相关用户信息的告知义务,以及国家采取的网络准入禁止等问题进行讨论,并探讨各国合作的可行途径。面临互联网的新挑战,特别是在Web2.0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通过各种以自我规制为基础、以技术性方法为表现形式的规制手段得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