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6年10月23日,国务院公布了《长城保护条例》,并于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以下几方面作出规定:(1)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应当确定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长城段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此段落内进行工程建设;(2)在建设控制地带或者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未禁止工程建设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审批;(3)进行工程建设应当绕过长城。无法绕过的,应当采取挖掘地下通道的方式通过长城;无法挖掘地下通道的,应当采取架设桥梁的方式通过长城。另外,该条例强调调动社会力量。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长城基金,专门用于长城保护;
简介: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5年12月18日签署了第451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刮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重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共分12章89条,分别为总则、登记管辖、登记事项、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公司的登记、登记程序、年度检验、证照和档案管理、法律责任、附则,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条例内容主要包括如下:(1)申请公司、分公司登记。申请人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