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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目的探讨密闭室内烧木炭致CO中毒死亡的案件特点,并提出这类案件死亡方式的鉴别要点.方法对本地区近三年发生的20例密闭室内烧木炭引起的CO中毒死亡案件资料进行收集,并对收集的材料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密闭室内烧木炭引起的CO中毒死亡方式多系自杀,偶有意外.遗书是认定死亡方式的直接证据,其存在的载体可以是纸质材料,也可以是电子物品或个人社交媒体.结论死者对现场处置行为的自主性是CO中毒自杀案件的主要特征,是认定死亡方式为自杀的必要条件而非充要条件.

  • 标签: 法医现场 自主行为 实证分析 CO中毒 死亡方式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目标。"从法制体系到法治体系"与"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这两个命题具有内在一致性,法治体系建设实质是从现有法制体系向法治体系的转型。我国法制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目前处于从人治到法治的过渡阶段。"从法制体系到法治体系"意味着正当性基础的转变、治理体系的法治化和法治的体系化。要实现这一转型,要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合理配置政治权力、权力制约制度化这三方面入手。宪法是法律体系的拱心石,宪法法律权威是法治体系的支柱,政治权办的合理配置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关键。

  • 标签: 法制体系 法治体系 宪法法律权威性
  • 简介:客观归责理论的先天不足在于将因果关系(Kausalittit)与因果关联(Kausalzusam-menhang)相脱钩,这一做法肇始于霍尼希(Honig),时至今日仍未能得到有效的弥补。霍尼希认为,区分因果关系与因果关联是必要的,因为他当时唯一能使用的反事实的因果概念,无法对真实因果流程进行陈述(Aussage)。通行的客观归责理论就建立在这样一种反事实的因果关系概念之上,

  • 标签: 归责理论 因果关系 体系 关联 概念
  • 简介:2004年是《劳动法》实施十周年.十年来我国劳动保障立法进程加快,初步形成了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和劳动标准体系框架。《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对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务院先后制定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 标签: 劳动保障 劳动标准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再就业 中国 法律体系
  • 简介:<正>《大清新刑律》已颁布一百周年,中国现代刑名(刑种)体系也随之走过了一百年的历程。现代中国刑名体系是在广泛借鉴西方尤其是日本刑名体系、全面改造传统刑名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中国刑名是如何从《大清律例》的"五刑"体系逐渐演进至《大清新刑律》以自由刑为中心的现代刑名体系的呢?本文以刑名体系改革为基点,将建立起《大清律例》、《大清现行刑律》与《大清新刑律》之间所存在的一脉相承的历史逻辑关系,并系统展现中国刑名体系改革的历史性变革的关键瞬间。

  • 标签: 大清新刑律 《大清律例》 大清现行刑律 自由刑 罪犯习艺所 刑种
  • 简介:现行刑法贿赂犯罪的罪名体系是以犯罪主体和对象为标准建立的,存在较大的缺陷,为完善这一罪名体系,本文认为必须以犯罪客体作为划分标准,对相关规定进行重新整合,分别纳入公务贿赂罪、商业贿赂罪和行业贿赂罪中.

  • 标签: 公务贿赂 商业贿赂 行业贿赂 经济贿赂 单位贿赂
  • 简介:<正>目次一、民法体系化的优越性二、民法典体系的模式三、民法典体系的结构一、民法体系化的优越性民法典作为最高形式的成文法,它不同于当前各个法律的汇编,其主要的特点在于它是体系化的产物,它是法律按照一定的体系组合在一起的形式,体系是它的生命。我们要制定民法典说到底就是要实现它的体系化。体系化会给我们带来哪些好处呢?为什么我们制定民法典而不是制定单行

  • 标签: 民法典体系研究 民法体系 独立成编 侵权行为法 损害赔偿 民法通则
  • 简介:<正>数人犯罪的核心问题是确定正犯,台湾学者许玉秀指出:"确定了正犯,共犯相对地就确定了,也解决了正犯与共犯有无必要区分的问题。"[1]在德、日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正犯、教唆犯和帮助犯,共犯体系以正犯为中心。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主犯、从犯和胁从犯,主犯是我国共犯体系的核心。虽然我国《刑法》没有明确规定正犯,但是讨论正犯问题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主犯、从犯的认定主要解决共犯人的量刑问题,但是量刑的前提是解决共犯人的行为定性问题,而对共犯人的行为准确定性需要深入研究正犯概念。其次,德、日刑法中正犯概念日益实质化,出现了正犯主犯化

  • 标签: 帮助犯 间接正犯 量刑问题 处罚范围 实行行为 行为共同说
  • 简介:基于范畴论和目的论之融合而构造的犯罪论范畴体系是一个立体而非平面的体系。其内部纵向由低到高为普通范畴、基本范畴和中心范畴三个层次构成,基石范畴是存在于中心范畴之中的作用起点;横向是由肇始于基石范畴的若干中心范畴所组成。整个范畴体系的作用机理是按照先纵向作用后横向运行的规则运作的,这符合先事实判断后价值判断、先形式判断后实质判断的主张,是对德日三阶层论体系的修正和完善。

  • 标签: 犯罪论 范畴 构造 体系
  • 简介:对于任何一项制度或工作来说,必须具有自身的价值才会被广泛的承认和接受。公证是一项重要的信用法律保障机制.其核心价值在于“信用”二字.公证的本质在于确保公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做不到这些.公证制度就失去了其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基础。

  • 标签: 社会信用体系 公证制度 法律保障机制 核心价值 法律行为 法律意义
  • 简介:<正>近现代以来,世界各国为了处理犯罪参与现象,在立法和学说中发展出了各种立法形式与犯罪参与体系,归纳起来大致可以为区分正犯与共犯(教唆犯、帮助犯)的区分制(Differenzierungssystem)与不区分上述参与形态的单一制(Einheitssystem)两大类。所谓区分制,是指在法律条文之中,不仅就犯罪之成立在概念上区分为"正犯"和"共犯"(教唆犯和帮助犯),而且在刑罚评价上对两者也加以区分的体系。采用这一体系

  • 标签: 帮助犯 条件说 行为共同说 直接正犯 可罚性 自手犯
  • 简介:公证是依靠预设的法律效力和国家公信力支持的一种非讼法律证明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使社会信用得以更好的建立和保障,使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得到不特定的人群和某些采证部门的普遍认同和采纳.进而规范民商事活动,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实现预防纠纷、减少和保障诉讼的公证作用和价值。

  • 标签: 公证质量 调控体系 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效力 社会信用 国家公信力
  • 简介:冯友兰先生说:“哲学是人类精神的反思。所谓反思就是人类精神反过来以自己为对象而思之。”经过100多年的反复和努力,中国法哲学研究初见成效,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构筑了独立的法学范畴体系和话语结构,使法学从其他学科中分离出来;二是形成了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使法律同其他社会现象区别开来,并形成最具影响力的学术力量以指导社会按照法治的要素重塑利益结构。但是,囿于复杂的社会因素,中国法理学尤其是宪法法理学,对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和运行机制缺乏整体性的、形而上性的反思,公法基础理论欠缺所表现出来的弊端已经十分明显。公法哲学就是关于权力和人权的哲学。步入新世纪,中国公法领域迫切需要形而上的沉思,中国法学最有价值的范式研究和体系建构也将在公法领域里发生。

  • 标签: 公法哲学体系 方法论 公共权力体系 意识形态化 公共哲学
  • 简介:法解释是指“探求规范的法律意义”;刑法解释当然是指探求刑法规范、规定的法律意义。狭义的刑法解释是指探求作为文本的成文刑法的法律意义;广义的刑法解释则可谓刑法的适用,使规范与事实进入对应关系,解释规范、剪裁事实并且目光不断地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从而形成结论。体系解释,一般是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

  • 标签: 刑法解释 法律意义 法的适用 刑法条文 刑法规范 正义
  • 简介:<正>一、一般性问题(一)关于民法典编纂方法的法国式(法学阶梯式)和德国式(潘德克顿体系)问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二者当然各有所长、各有所短。2.二者都是历史的产物,是基于各自学术传统形成的独特产物,不能认为所有的内容都具有普遍性。3.二者也具有一些基本的共同性。法国式的人、物、行为编,德国将其放在总则编中。德国式的总则编是按照人、物、法律行为这样的顺序分章的。德国式法典编纂的特色体现为:严格区分物权

  • 标签: 民法典 法律行为 债权 人格权 民法总则 物权
  • 简介:一部法律并不是法条的机械排列组合,而是一个有机体。法律的生命力依靠其概念、规则、原则、制度等构成要素之间的完美结合(外在体系),并具有统一的思想(内在体系),形成有机的体系。①学说的任务之一便是揭示法律背后的理论与思想,正如医学要揭示出生命体内部的神经一样。新近生效的《侵权责任法》是混合继受的立法,以大量的比较法为依托,

  • 标签: 体系 损害责任 物件 侵权责任法 排列组合 构成要素
  • 简介:随着微软遭欧洲委员会起诉一案以微软遭受重创而结束,反垄断法也渐渐显现出立法者所期待的威力。2004年12月22日.欧盟初审法院驳回了微软要求延迟执行一项欧盟处罚的请求。欧盟执行委员会于今年3月份判定微软滥用Windows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对其处以创纪录的497亿欧元罚款.并要求其改变操作系统的销售方式。一时间有关该案的讨论甚嚣尘上.反垄断立法的话题也再次进入国人的视野.据说反垄断法草案已加紧商讨出台以应付国内日渐严重的竞争扭曲现象。

  • 标签: 欧盟竞争法体系 反垄断立法 欧盟组织机构 法律渊源 法院
  • 简介:<正>客观归责论是德国学者Roxin教授于19世纪70年代提出的一整套较完整的归责判断体系。该理论主张,刑法上重要的是客观上归责可能的结果,作为归责可能的是行为使发生不被容许的风险,这个风险只能发生在符合构成要件的结果中实现了的场合。简而言之,客观归责论的内容就是:只有当(1)行为人的行为对于行为客体制

  • 标签: 体系性 因果关系 行为客体 条件说 因果行为论 犯罪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