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韦伯把西方法治的生成描述为一个法律理性化的过程,他认为这是一个渐进的理性增长过程,转化到中国当下的话语范畴,所谓“法律理性化”即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法治社会逐渐形成的过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一项规定,其实施过程即是中国法治进程一脉,由此透视中国法治进程的理路有着见微知著的意义,经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公权力的权威以及通达人士的个人魅力在该制度的理性建构与完善过程分别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简介:国家理性的法律表达就是国家理性在现代国家的法律治理层面上的理性推展。本文将现代国家理想性地划分为绝对主义国家、立宪国家以及自由民主国家三种历史类型,从而将国家理性法律表达置于这一历史线索之中加以考察。国民身份的塑造、规则模式的创制和生活意象的营造是国家理性法律表达所遵循的机制,依凭这三种法律表达的机制,现代国家在自身的建构历程中相应地将国民塑造为臣民、市民和公民,创制出了行政规章模式、宪法—民法模式以及社会法模式,并在国民的私人生活中营造出"君主是家庭荣誉的守护者"、"男人即家中的君王"、"个人即国王"这三种生活意象。基于这种历史考察,本文力图提炼出国家理性法律表达所内含的历史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