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早期的英国法院对适航义务的认定采绝对责任,法院判例主要集中在船舶本身适航与适货这两个方面。到了19世纪末,随着契约自由理念的泛滥,提单的免责事项甚至包括船舶不适航的情形。但是,随着《哈特法》与《海牙规则》的出台,"谨慎处理"的义务取代了绝对责任成为界定适航的新标准。从表面上看似乎减轻了承运人的适航义务,但通过实证分析可知,在适航认定这一层面,谨慎处理的要求基本等同于绝对义务,只不过是将之前的判例成文法化而已。1978年《汉堡规则》推出过错推定原则,进而抛弃"适航"这一专用术语。随着船舶建造技术的进步、管理规范的完善,适航义务被赋予了新的内涵,相关判决越来越体现公共利益,对适航义务的认定也越来越接近民法意义上的过错责任,这预示着船东的适航义务将进一步加重。不仅仅局限于对法律文本的解读,而是注重从历史、从实证的角度对英美法系国家不同时期的判例进行比对分析。
简介:近年来,通过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活动的深入开展,执行了一大批积案,执行工作被动局面有所缓解。但是,“执行难”仍然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贫困地区的法院,“执行难”的现象更显得突出。巴中市地处四川省东北部,当年川陕革命根据地所在地,属典型的老、边、穷地区。近年来,巴中市两级法院从实际出发,对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绩,2000年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3289件,比上一年增加了4.25%,结案率达85.5%,2001年1至9月又执结案件1013件,
简介:流浪乞讨是每个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将面临的社会问题。本文探讨英美国家处理这一问题的历史经验,以及迁徙权的宪法保障在美国的历史演进。在内战后修正案通过后将近一个世纪的漫长历程中,美国逐步确立了贫困人口的迁徙自由。尤其是经过20世纪20年代末的经济大萧条后,美国社会普遍转变了对流浪乞讨的看法。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联邦法院开始通过州际贸易条款限制各州与地方控制穷人迁徙的法律。此后,法院又通过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条款,撤销了某些禁止穷人流浪以及对新居民的社会福利施加不合理条件的地方规定。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穷人的迁徙权才可以说是牢固确立下来。这段历史告诉我们,迁徒权是市场经济和人权意识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在法制统一的国家里,它是公民权的题中应有之意,因而应当受到宪法保障。迁徙自由的宪法保障不仅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国家统一和公民平等的重要体现。